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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2-15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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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知識:滿堂支撐架在使用過程中,應設有專人監護施工,當出現異常情況時,應停止施工,并應迅速撤離作業面上人員。應在采取確保安全的措施后,查明原因、做出判斷和處理。滿堂支撐架頂部的實際荷載不得超過設計規定。使用低碳合金結構強度高于傳統腳手架普遍采用的普碳鋼管,使架體重量降低約1/3,安裝工效提高,勞動強度降低。 當有六級強風及以上風、濃霧、雨或雪天氣時應停止腳手架搭設與拆除作業。雨、雪后上架作業應有防滑措施,并應掃除積雪。 夜間不宜進行腳手架搭設與拆除作業。腳手架的安全檢查與維護,應按本規范第8.2節的規定進行。腳手板應鋪設牢靠、嚴實,并應用安全網雙層兜底。施工層以下每隔10m應用安全網封閉。
腳手架驗收以設計和相關規定為依據,驗收的主要內容有:
(1)腳手架的材料,構配件等是否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
(2)腳手架的布置、立桿、橫桿、剪刀撐、斜撐、間距,立桿垂直度等的偏差是否滿足設計,規范要求。
(3)各桿件搭接和結構固定部分是否牢固,是否滿足安全可靠要求。
(4)大型腳手架的避雷、接地等安全防護、保險裝置是否有效。
(5)腳手架的基礎處理、埋設是否正確和安全可靠。
較重的施工設備(如電焊機等)不得放置在腳手架上,不得將模板支架、纜風繩、混凝土泵車的輸送管等固定在腳手架上。嚴禁在腳手架上懸掛起重設備。
腳手架在使用期間,嚴禁拆除主節點處的縱、橫向水平桿,縱、橫向掃地桿、連墻件及撐、拉、提、吊設施,未經主管部門同意,不得任意改變腳手架的結構、用途或拆除構件,如必須改變排架結構,應征得原設計同意,重新修改設計;腳手架上的安全防護設施禁止隨意拆除,未設置或設置不符合要求時,必須加設或改善后,方可上腳手架作業。連墻件中的連墻桿應呈水平設置,當不能水平設置時,應向腳手架一端下斜連接。
腳手架拆除前的準備工作
1.quan面檢查腳手架的扣件連接、連墻件、支撐體系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根據檢查結果,補充完善施工設計中的拆除程序,并經批準后實施。
3.拆除安全技術措施應交底到每一個作業人員。
4.清除腳手架上的材料、雜物及地面障礙物,并將受其影響的機電設備及其它管線等拆除或加以保護。
使用低碳合金結構強度高于傳統腳手架普遍采用的普碳鋼管,使架體重量降低約1/3,安裝工效提高,勞動強度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