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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08-13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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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企認定專家評價過程中可參考如下方法判斷:
——行業標準判斷法。若國家有關部門、全國(世界)性行業協會等具備相應資質的機構提供了測定科技“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具有實質性改進的技術、產品(服務)、工藝”等技術參數(標準),則優先按此參數(標準)來判斷企業所進行項目是否為研究開發活動。
——專家判斷法。如果企業所在行業中沒有發布公認的研發活動測度標準,則通過本行業專家進行判斷。獲得新知識、創造性運用新知識以及技術的實質改進,應當是取得被同行業專家認可的、有價值的創新成果,對本地區相關行業的技術進步具有推動作用。
——目標或結果判定法。在采用行業標準判斷法和專家判斷法不易判斷企業是否發生了研發活動時,以本方法作為輔助。重點了解研發活動的目的、創新性、投入資源(預算),以及是否取得了終成果或中間成果(如專利等知識產權或其他形式的科技成果)。
經過一個漫長的前期準備、申報、審批過程,企業終于成功通過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拿到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接下來就可以高枕無憂了嗎?還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嗎?
注意事項一:稅收資格認定,享受稅收優惠自認定當年起,企業可持“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及其復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相關手續,享受稅收優惠。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期滿當年內,在通過重新認定前,其企業所得稅暫按15%的稅率預繳,在年度匯算清繳前未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應按規定補繳稅款。因此企業獲得高新資格后應該盡快到主管稅務機關備案,以免錯失稅收優惠資格。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對企業知識產權情況采用分類評價方式,其中:發明專利(含專利)、植物新品種、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藥、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按Ⅰ類評價在同一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內,企業累計兩年未按規定時限報送年度發展情況報表的,由認定機構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在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網”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