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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7-02 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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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
勞務派遣是指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再由其用工單位向派遣機構支付一筆服務費用的一種用工形式。又稱人力派遣、人才租賃、勞動派遣、勞動力租賃、雇員租賃。
正式工
正式工就是在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頒布實施后,指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從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各種用工形式、各種用工期限的勞動者,包括企業的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工人以及外籍員工等全體人員。

【提醒】勞務分包與工程分包不是一個概念,勞務分包的內容僅為工程施工中的勞務部分。工程分包則包含完成專業工程的所有工作包括提供專業技術、管理、材料的采購等等。工程分包的內容一定包含勞務內容,勞務分包在工程范圍內只是工程分包內容的一部分。勞務分包與工程分包的管理不同、合同標的的指向不同主體選擇不同、能否再轉包的資格不同。
【趨勢】
(1)取消建筑施工勞務資質批,設立專業作業企業資質;
(2)嚴禁用勞務分包合同代替勞動合同,杜絕代簽合同,到2020年基本實現勞動合同全覆蓋。
勞務公司將被“專業作業企業”替代。

因此,勞務派遣涉及到三個主體,分別是勞動者、中介機構和用人單位。
勞動者和中介機構屬于勞動合同,中介機構和用人單位屬于派遣協議。
而正式工是直接和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也就是法定責任對象和用工單位是同一個主體。
所以從派遣工轉為正式工,這種說法并不準確。因為法定對象是不同的,并不存在轉移一說。
所謂的轉移,不過是用人單位覺得你合適,把你招為了正式員工而已。也就是和三方中介解除勞動合同,再和用人單位重新簽訂勞動合同。相當于辭職換了份工作。

問:技術開發中使用勞務派遣用工的勞務費用是否可以享受企業所得稅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答:根據《國家稅總局關于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歸集范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總局公告2017年第40號)規定,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計入人員人工費用。外聘研發人員是指與本企業或勞務派遣企業簽訂勞務用工協議(合同)和臨時聘用的研究人員、技術人員、輔助人員。接受勞務派遣的企業按照協議(合同)約定支付給勞務派遣企業,且由勞務派遣企業實際支付給外聘研發人員的工資薪金等費用,屬于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可以享受加計扣除的稅收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