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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4-16 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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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涂裝、印刷、粘合、工業清洗等含VOCs產品的使用過程中的VOCs污染防治技術措施包括:
1.鼓勵在人造板、制鞋、皮革制品、包裝材料等粘合過程中使用水基型、熱熔型等環保型膠粘劑,在復合膜的生產中推廣無溶劑復合及共擠出復合技術;
2.淘汰以三氟三氯為清洗劑或溶劑的生產工藝。清洗過程中產生的廢溶劑宜密閉收集,有回收價值的廢溶劑經處理后回用,其他廢溶劑應妥善處置;
3.含VOCs產品的使用過程中,應采取廢氣收集措施,提高廢氣收集效率,減少廢氣的無組織排放與逸散,并對收集后的廢氣進行回收或處理后達標排放。
VOCs末端治理及綜合利用:
在餐飲服務業推廣使用具有油霧回收功能的油煙抽排裝置,并根據規模、場地和氣候條件等采用有效油煙與VOCs凈化裝置凈化后達標排放。
嚴格控制VOCs處理過程中產生的二次污染,對于催化燃燒和熱力焚燒過程中產生的含硫、氮、氯等無機廢氣,以及吸附、吸收、冷凝、生物等治理過程中所產生的含有機物廢水,應處理后達標排放。
對于不能再生的過濾材料、吸附劑及催化劑等凈化材料,應按照國家固體廢物管理的相關規定處理處置。
VOCs綜合治理技術工藝原理:以“配方溶劑吸收”為核心技術,輔以深度冷凝、轉輪吸附、光催化氧化等工藝方法,對VOCs進行綜合治理,在廢氣達標排放的基礎上,對有機物回收利用,降低裝置建設投資與運行費用。利用有機物相似相溶原理,采用低揮發或難揮發溶劑對VOCs吸收,再利用VOCs與吸收劑沸點差異進行分離,吸收劑循環使用,有機物亦可有效回收利用。
技術特點:
1、適合處理不同氣量、不同濃度范圍VOCs。
2、去除效率較高。
3、有機物可以回收利用,經濟價值高。
4、無二次污染。
5、可有效處理含鹵素、硫、氮等VOCs。
催化燃燒設備為了防止廢氣中水分和粉塵顆粒物進入到吸附凈化裝置系統,在活性炭吸附床前設置兩道干式除塵過濾器;其采用過濾凈化、效率較高、無二次污染的玻璃纖維阻燃過濾材料凈化雜質,這種干式過濾材料是專門開發出來的適用空氣凈化特點的材料,由多層玻璃纖維復合而成,密度隨著厚度逐漸增大。過濾時多層纖維對微小粒子起攔截、碰撞、擴散、吸收等作用,廢氣通過時將塵粒容納在材料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