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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7-27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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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培訓重點時段防范措施。春節、元宵以及全市“兩會”前后,要組織相關部門對節慶活動、倉儲物流、民俗活動場所、商場集市、民宿客棧等物流集中場所以及火車站等交通樞紐場所開展專項安全檢查,緊盯焰火燃放、臨時設施搭建、電氣線路敷設等環節,督促落實安全防范措施。重要節日和重大活動期間,要分時段集中開展檢查,加強值班值守,在重點場所和部位前置力量開展流動巡防和蹲點駐守,做好應急處置各項準備。

消防治理責任機制得到明顯加強
消防治理責任機制得到明顯加強。推行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規范化管理建設,健全完善鄉鎮(街道)消防安全管理組織,重大火災隱患政府掛牌督辦、行業集中約談、社會曝光警示機制更加完善,火災隱患舉報獎勵制度落實,社會單位自主評估風險、自主檢查安全、自主整改隱患的意識和能力明顯增強。全民消防安全素質得到明顯提升。實施全民消防安全素質提升工程,建立健全常態化消防宣傳教育工作機制和培訓制度,消防宣傳教育融入基層綜合治理體系,消防安全納入主要行業領域職業培訓內容,企業單位全員培訓和重點人群分級分類培訓落實。2022年底前,實現全民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明顯提升。

?消防法律法規體系不完善
消防法律法規體系不完善。我國消防法的制定時間較早,隨著時代和社會的不斷發展,為了滿足對社會進行秩序維護的需求,國家及地方政府不斷推出消防技術規范標準,以保證消防工作的開展。但是,在某些特定環境下,相關工作人員在依照消防技術規范標準進行工作開展時,會出現消防技術規范標準與消防法相沖突的現象,影響相關工作人員對于的判斷,不利于相關工作人員消防工作的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