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
罪是指由于行為人的過失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標準
1)導致1人以上,或者3人以上的。
2)導致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
3)造成10戶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資料燒毀的。
4).造成森林火災,過火有林地面積2公頃以上,或者過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積4公頃以上的。
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每日進行防火巡查,并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其他單位可以根據需要組織防火巡查。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應當至少每兩小時一次;營業結束時應當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醫院、養老院、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應當加強夜間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可以結合實際組織夜間防火巡査。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應當至少每季度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其他單位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
對于非火災報警控制器供電的區域顯示器(火災顯示盤),應檢查主、備電源的自動轉換功能和故障報警功能。消防專用電話消防電話總機按現行國家標準《消防聯動控制系統》GB16806的有關要求,采用觀察、儀表測量等方法逐個對消防專用電話進行下列功能檢查并記錄:1、檢查消防電話主機的自檢功能。2、使消防電話總機與消防電話分機或消防電話插孔間連接線斷線、短路,消防電話主機應在100s內發出故障信號,并顯示出故障部位(短路時顯示通話狀態除外);故障期間,非故障消防電話分機應能與消防電話總機正常通話。3、檢查消防電話主機的消音和復位功能。4、在消防控制室與所有消防電話、電話插孔之間互相呼叫與通話,總機應能顯示每部分機或電話插孔的位置,呼叫音和通話語音應清晰。5、消防控制室的外線電話與另外一部外線電話模擬報警電話通話,語音應清晰。
)一、火災報警控制器1、適應標準:《火災報警控制器》GB4717-20052、主要功能:火災報警控制器是一種純報警控制器,通常采用壁掛式主機,能接入感煙感溫火災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等火災觸發器件,或通過輸入模塊接入非編碼火災探測器,也可以控制簡單的聯動設備(聲光警報器等)。火災報警控制器能夠接收并發出火災報警信號和故障信號,同時完成相應的顯示和控制功能。注1:控制器在火災報警狀態下應有火災聲和/或光警報器控制輸出;注2:控制器可設置其他控制輸出(應少于6點),用于火災報警傳輸設備和消防聯動設備等設備的控制,每一控制輸出應有對應的手動直接控制按鈕(鍵)。3、主要應用:火災報警控制器屬于純報警類控制器,通常情況下,除火災警報器等簡單設備外,不提供其他聯動功能,適應于小點位工程項目。二、消防聯動控制器對于有聯動控制要求的火災報警系統,需要設置消防聯動控制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