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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09-22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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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我國的實際情況出發,同時借鑒國外一些發達國家的經驗,國家新頒布的《土地管理法》,科學地將我國土地分為三大類,即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土地管理法》定義:"農用地是指直接用于農業生產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等;建設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構筑物的土地,包括專城鄉住宅和公共設施用地、工礦用地、交通水利設施用地、旅游用地、軍事設施用地等屬;未利用地是指農用地和建設用地以外的土地。
為加強土地利用開發統籌,松山湖片區將編制片區用地供應計劃。由松山湖管委會牽頭,發改、規劃、國土、環保等部門協同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產業發展定位等,合理編制片區每年用地供應計劃,科學合理設定居住、工業等用地供應的規模、結構、布局、進度和產業類別、土地使用條件等。探索統籌區域內土地利用利益分成機制,打破行政界線的局限,合理確定各產業區域的功能分工及定位,將產業在全片區布局,使一園六鎮聯結起來,形成產業鏈,促進土地資源要素在片區的合理配置與流動。
在探索新型產業用地供應制度方面,松山湖片區將爭取片區內試點創新企業用地方式,強化建設用地市場化配置的產業招商導向和批后監管,研究差別化供地政策,探索工業用地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等出讓方式,降低工業、制造業企業用地成本,更好服務實體經濟。研究新型產業用地管理辦法,產業用地分割銷售辦法,提高產業用地利用效率,促進產業轉型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