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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1-18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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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污染物的定義什么物質是食品污染物呢
1983年,(FAO)和(WHO)(CCFA)第十六次會議規定:凡不是有意加入食品中,而是在生產、制造、處理、加工、填充、包裝、運輸和貯藏等過程中帶入食品的任何物質都稱為污染物,但不包括昆蟲碎體、動物毛發和其他不尋常的物質;殘留農藥也應算是污染物。
污染物可有:化肥、農藥、素、、和包裝材料溶出物等
食品中存在的天然有害物,如河豚中含有的河豚
環境污染物,如鉛是地殼中發現的含量豐富的重金屬元素
濫用食品添加劑,如在動物性食品的生產過程中,為了發色及防腐可以使用、鹽。
樣品的處理:擦掉樣品表面泥土,剪成25px左右見方的碎片;取樣品1g,放入燒杯或提取瓶中,加入5ml緩沖溶液,振蕩2min;倒出樣品溶液,靜置3min,待用。
對照(空白溶液測試):先于試管中加入2.5ml緩沖液,再加入0.1ml酶液、0.1ml顯色劑,搖勻,后于37℃下恒溫箱放置15min;15min后加入0.1ml底物搖勻,立即倒入比色皿中并放入儀器比色池中進行對照測試,測試時間以3分鐘為準。
樣品溶液測試:用定量移液器吸取2.5ml樣品溶液,依次加入0.1ml酶液,0.1ml顯色劑,搖勻后于37℃下恒溫箱放置15min;15min后加入0.1ml底物搖勻,立即倒入比色皿中并放入儀器比色池中進行樣品測試,測試時間以3min為準。
實驗室的樣品檢測數量有限:由于實驗室更加著重于終端產品的檢測,難以滿足對大量樣品以及對食品原料、生產環節衛生狀況等進行適時監測,由此需要快速檢測行為,將一旦超標需要復檢的樣品送實驗室做進一步檢測。
實驗室的樣品檢測周期較長:對于許多食物如蔬菜、豆漿、快餐等等,如果送實驗室檢測,在還沒有得到檢測報告之前就已過食用期或已銷售待盡了。為保障此類食品的食用安全性,比較好的措施即是快速檢測。
什么樣的方法稱之為快速檢測方法?
根據約定俗成的概念 理化快速檢驗方法,是指包括樣品制備在內,能夠在兩小時以內出具檢測結果,即可視為實驗室快速檢測方法。
如果方法能夠應用于現場,在30分鐘內出具檢測結果,即可視為現場快速檢測方法。如果能夠在10幾分鐘甚至幾分鐘內得到檢測結果,可將其視其為比較理想的現場快速檢測方法。
微生物的快速檢驗方法,是指與國家標準檢驗方法相比,能夠縮短檢測時間,得到具有判斷或推斷性結果(即陰性或陽性,超標或不超標)的方法,即可視為快速檢測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