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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2-03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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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警不等于立案,要想立案還需要具備三個條件遇到事情后打11
生活中遇到不法行為打110報警,這個是常識問題,相信大家都知道,報警后是否立案這個就不一定了,因為立案還是要具備一定的條件的,也就是說報警后并不意味著你的案件已經立案,具體什么情況下才立案呢,今天小編具體給大家說說。 報警不等于立案,要想立案還需要具備三個條件 ? 遇到事情后打110報警,人們就是想解決問題,是否立案,直接決定著當事人報警這件事情的處理程度處理結果,大家都知道,如果不立案,就意味著這件事情沒有進入的程序,想往下走及下一步的處理就無從談起,如果立案,進入的程序后了,不但承辦人要積極的辦案,還要接受上級的監督,所以立案和不立案的差別是非常大的。

報警后是否立案,到底要符合哪些條件呢?
那么報警后是否立案,到底要符合哪些條件呢,想弄清楚這個問題,我們得先了解下立案的問題,對于立案,這是個法律術語,也就是法律的說法,他主要指的是等根據當事人提供的報案、控告、舉報等材料,經過審查后,根據審查結果認為有事實需要追究法律責任的給予立案的一種程序,這是法律的明確規定。 從法律的規定上我們不難看出,想立案首先的有事實,也就是說你報案的這個事情確實,你提供的信息或者材料能證明這個人了,存在社會危害性,這個證據和材料不需要非常的完善,只要能證明這個人有的行為,至于其是否構成或者是屬于預備、未遂還是既遂,這個不用考慮,只要有行為就行,具體構不構成,犯什么罪這個是需要立案后調查的。 報警并不意味著你的案件都會給你立案的,還要根據你的報警材料和實際情況,進行審查,審查后決定是否立案,這個審查主要就是看你這個事情是否符合立案條件,主要就是圍繞事實是否成立,是否需要追究其責任,是否有管轄權三個方面進行的,所以大家在報警后提供材料的時候也要為找這三個方面,這樣才能確保自己的案件能立案,才能確保自己的合法權益得到維護。

遺囑繼承或遺贈關系糾紛中,被告主要是占有或多占遺產的法定繼承
確定被告: 在法定繼承中,被告主要是占有或多占遺產的法定繼承人。如法定繼承人占有的份額比較恰當,或其占有的是依法應得的一部分,則可不將其列為被告。 在遺囑繼承或遺贈關系糾紛中,被告主要是遺囑的繼承人或按遺囑可得遺產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受益人。如果請求從遺產中清償自己的債權財產,則提起的被告是遺產執行人、遺產實際占有人、被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遺贈受益人。根據繼承法規定,被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范圍是被繼承人的父母、或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當事人主體資格證明材料
當事人主體資格證明材料 1、原告原件及復印件(原告系未成年人暫未辦理的,應提交原件及復印件,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參加)。 2、被繼承人與繼承人之間的親屬關系證明,如發生轉繼承或代位繼承的,還應提供相應的親屬關系證明。(以門出具的證明或所載為準) 3、被繼承人的證明,如發生轉繼承或代位繼承的,還應提供已經去世的繼承人的證明。(以醫院出具的證明為準) 4、遺囑繼承人持遺囑人生前所立遺囑要求繼承的,應提供遺囑原件及復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