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易龍商務網!
發布時間:2020-10-17 21:15  
【廣告】





事前審計是指審計機構的專職人員在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活動及其他經濟活動發生之前所進行的審計。這實質上是對計劃、預算、預測和決策進行審計,如國家審計機關對財政預算編制的合理性、重大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等進行的審查;會計師事務所對企業盈利預測文件的審核,內部審計組織對本企業生產經營決策和計劃的科學性與經濟性、經濟合同的完備性進行的評價等。
審計報告的出具階段
審計小組首先對整個項目的流程進行回顧編制報告初稿,之后按照既定的審核要求對報告進行修改,國內專業的審計報告公司會在初稿的基礎上征求意見稿,這之后對報告進行定稿操作,征求委托審計的企業對于意見稿的修改意見,如無異議則出具終的審計報告。
完成以上這三個階段之后,后還有一個階段是將出具的審計報告以及審計小組的工作流程和內容編進檔案并歸檔,完成了歸檔工作之后審計報告公司才算正式完成了該企業委托的項目審計工作,審計報告公司將會對企業的財務情況提出合理的建議以便企業管理者參考。
不能堆砌數字,沒有活情況。
審計調查報告只有把“死數字”與“活情況”結合起來,相互印證、補充,才有說服力、可信度。如果只是數字的堆砌、指標的羅列,必然是軟弱無力,這種空洞無物,枯燥死板的報告肯定不會受歡迎。
不能內容單一,報喜不報憂。
審計要發揮“”功能作用,成為領導的“參謀”,就應真實、準確、客觀,敢于揭短,敢于曝光,才不會貽誤“病情”,才能“對癥下藥”。審計調查報告既要肯定成績,又要揭露問題;既要分析產生問題的客觀因素,又要從體制機制制度方面找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