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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2-04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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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進,申請被駁回了怎么辦?
人才引進,申請被駁回了怎么辦?
這個就要看被拒的理由了,如果只是材料過期,不合格,撤銷申請,可以重新準備材料提交。
像異地,學歷無法查詢,空掛勞動合同這些如果不采取措施找找渠道肯定無法再次申報。
考取的技能證書丟了怎么辦?
一個大原則是,誰鑒定誰負責,誰頒發誰補證。
另外,遺失證書的職業在《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內的,由原證書頒發機構負責審核、補發并在備注欄內注明;

積分落戶需要什么條件?
一方面確實有資源被擠占之感,但是如果沒有這些新血液的涌入,本地是不可能有大的發展。
幾個緊俏的城市,吸引來的人才是的,這對本地的發展長遠看有利,感覺被資源是目光短淺的。
積分落戶
1.申請人在本單位(申報單位)依法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年(不含補繳),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滿1年”是指為申報月份的前一個月為截止時間向前 推12個月,且這12個月繳費的時間、險種符合相關規定。
2.積分達到申報指導分值140分。
3.申請人按照個人參保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年限不計算積分。
4.配偶加分的需在本市連續繳納1年以上社會保險。
5.申報積分的用人單位應先到積分受理點窗口接受對申請人及其隨遷子女的戶籍身份、落戶地點等申請條件的審核。
6.申請人補繳社會保險的,不計算積分,但是申請人年齡不超過35周歲,并且具有本科以上學歷或者中級以上職稱、技師以上職業技能等級的除外。
7.計算社會保險、投資納稅、住房和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積分,上半年申請的以上年12月31日為截止日期,下半年申請的以當年6月30日為截止日期。
8.對于申請積分人數5人及以上的用人單位,積分申請受理窗口要求其提供個人收入全員全額申報明細和個人所得稅納稅憑證,申請人數在5人以內的,可以視情要求其提供上述憑證。
9.積分申請人取得落戶資格,辦理落戶手續后,應當依法繼續參加社會保險。人力部門和門要建立協查機制,進行跟蹤調查,違反有關規定的,取消其資格。

不能申請積分落戶嗎?
注意:持有人如果有以下行為,不能申請積分落戶。
(1)不具有合法戶籍身份的(即:無戶籍人員和公民身份號碼重號、錯號人員);
(2)違反國家和本市計劃生育政策的;
(3)申領或者申辦積分入戶過程中,提供信息的;這也就是說,我們提供的信息一定要真實有效,否則,就算我們申請了,也是不會通過的。那么,大家在填寫申請資料時就必須認真仔細一些了。
(4)積分期間因的。當然,如果申請落戶,但你違反了法律,這個申請也是不予通過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