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易龍商務網!
發布時間:2020-12-20 08:00  
【廣告】







東莞排污許可證辦理審批原則
東莞排污許可證辦理審批原則 1、對于長期認真遵守環保法律法規,治理設施完善,各項污染物排放能夠穩定達標,近年來沒有發生重大污染事故和群眾舉報的企業,年審時換領正式排污許可證。 2、對排污單位的污水、廢氣不能穩定達到國家或地方規定標準(或總量指標)的,提出治理要求,治理期間發給臨時排污許可證。 3、沒有辦理環保手續的項目、未執行“三同時”的項目、國家嚴禁建設和明令取締的項目一律不予辦理排污許可證。 4、國家和省有淘汰期限和其它要求的項目,按期限要求辦理。

東莞排污許可證的變更續期年審
東莞排污許可證的變更續期年審 東莞排污許可證辦理國家排污許可證辦理排污許可登記管理排污許可證年審續期,國家排污許可證辦理多少錢根據污染物排放標準而定,重點管理簡化管理登記管理收費不同,排污登記管理2500-3000左右 1、排污單位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濃度有重大變化,或改變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時,必須在變更前15日內向環境保護局申請更改許可證內容。 2、排污單位因破產、關停等終止排放污染物,必須在7日內交回排污許可證。

項目環評報告工程分析存在重大缺漏
在環評審批的過程中也有很多注意事項,比如一是不符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和行業準入條件,不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區域或專項(園區、流域、路網等)規劃及規劃環評相關要求,選址、選線存在重大環境制約因素,不符合環境容量、總量控制要求,項目環評報告工程分析存在重大缺漏,編制質量差,以及公眾參與調查不符合相關要求等等。其中前四項屬于建設項目的“硬傷”,實行“一票否決”制,因建設項目在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之前,一般由相應的主管部門審批產業政策、選址等;后兩項主要由于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編制單位水平低、責任意識淡薄等原因,導致環評報告質量不合格,制約項目通不過環評審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