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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3-07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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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殖場動遷律師養殖場動遷律師
隨著全國對養殖場集中處理風暴的掀起,針對養殖場進行拆遷的風波也愈演愈烈。各種野蠻拆遷、“一刀切”拆遷的新聞也屢見報端,層出不窮的拆遷給養殖場帶來的滅頂之災。
此前,在的新聞發布會中,副部長于康震就會上發聲:一些地方在治理畜禽養殖污染的過程中確實存在工作方式簡單、片面的現象,從而影響到產業發展和養殖戶的收益。畜禽養殖不該禁的不能禁,拆遷也要合理補償!
養殖場,有拆就有補!
《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第二十五條:“因畜牧業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調整以及劃定禁止養殖區域,或者因對污染嚴重的畜禽養殖密集區域進行綜合整治,確需關閉或者搬遷現有畜禽養殖場所,致使畜禽養殖者遭受經濟損失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依法予以補償。”
基于公共利益需要進行的養殖場禁養拆遷,應當給予養殖場合理的補償,包括,地上附著物的損失(是重建成本價),停產停業的損失,合理的搬遷費用等等。
曾代理的河南省案件中,當事人的養殖場因建在集體土地之上被認定為違建并被強拆。后在律師協助下,當事人得知建造養殖場占用的耕地屬于非基本農田,符合《畜牧法》規定條件的情況下可以用于建養殖場。終獲得合理的補償!
企鵝律幫在此提醒,此案中一刀切強拆的做法并不合理,在集體土地上辦理養殖場,不能一概而論,要區分集體土地的性質,和所需要建筑物的性質。
城市房屋拆遷有哪些安置方式?
在遇到拆遷的時候,時間反應的是應該拿多少錢或者拿多大面積的安置房?根據拆遷條例的規定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征收方應該在對城市房屋征收的時候提供兩種安置方式,一種是貨幣補償,還有一種是產權置換也就是大家常說的安置房。被征收人在選擇安置房的時候,也要注意該房屋交付的時間、地理位置、周邊配套設施等情況,選擇貨幣補償的也應該了解補償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個別地方征收方只給出一種安置方式,這屬于征收。被征收人可以自由選擇貨幣還是產權置換,強制安置是的,可以通過行政復議或者行政維權。
對拆遷補償標準不滿意,該怎么辦?
根據的辦案經驗來看,多數地方的補償標準是低于市場價格的。那在遇到征收方給出的安置方式或者補償標準不滿意的時候,應該怎么辦?
拆遷條例第十六條規定:被征收人對市、縣級作出的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
您在征收決定發布之后,沒有提起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的。區縣市會給您下達一份征收補償決定書,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
也就是說您有兩次提起行政復議或者行政的機會,在這個時候如果遇到不明白或者不懂的地方,一定要及時咨詢拆遷律師團的律師,依法與征收方進行協調,爭取合理公平補償。
好了,今天給大家講解的2018年城市房屋拆遷標準其實沒有具體的細化標準,而是需要專業的評估公司對大家的房屋進行市場價值評估。不要新政策,新政策不一定有新標準,也不一定是真的。如果您遇到拆遷中的問題,咨詢律師,保護您的合法權益。




本院認為,《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在禁止養殖區域內建設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停止行為;拒不停止行為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報縣級以上責令拆除或者關閉。《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原告成立于2012年5月16日,此時原告并非在禁止養殖區域內,原告亦不是在禁止養殖區域內建設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故被告對原告所作處罰,適用法律錯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第七十條款第(二)項規定,如下:
撤銷被告德惠市環境保護局于2018年7月28日作出的德環罰字【2018】0057號行政處罰決定書。
案件受理費50元,由被告德惠市環境保護局負擔。
如不服本,可在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交副本,上訴于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