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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0-05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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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重要的基坑工程應進行必要的監測,監測內容有:
1、支護結構的變形;
2、基坑周邊的地面變形;
3、鄰近工程和地下設施的變形;
4、地下水位;
5、滲漏、冒水、沖刷、管涌等情況。
基坑支護驗收時應具備下列資料:
1、施工記錄和竣工圖;
2、邊坡工程與周圍建筑物位置關系圖;
3、原材料出廠合格證、復驗報告;
4、混凝土強度試驗報告,砂漿試塊抗壓強度試驗報告;
5、錨桿抗拔試驗報告;
6、邊坡和周圍建筑物變形監測報告;
7、設計變更通知、重大問題處理文件和技術洽商記錄。
深基坑主要監測項目包括地表及管線沉降變形監測;相鄰建筑物沉降、傾斜及裂縫發展觀測;支護結構傾斜及位移監測;支護結構應力監測;支護結構沉降監測;支撐軸力及應力監測;地基隆起監測;水位監測及水土壓力監測等。
基坑工程監測
開挖深度大于等于五米,或開挖深度小于五米,但地質情況和周邊環境比較復雜的基坑工程,以及其他需要監測的基坑工程,應實施基坑工程監測。
地下管線的探測方法一般分為兩種:①井中調查與du開挖樣洞(或簡易觸探)相結合的方法。在管線復雜地段或檢查儀器探測質量時采用。②井中調查與儀器探測相結合的方法。
在各種地球物理方法中,就其應用效果和適用范圍來看,依次為頻率域電磁法、磁測、、探達、直流電法和紅外輻射法等。其中電磁法具有探測精度高、抗干擾能力強、應用范圍廣、工作方式靈活、成本低、等優點,是目前的方法(表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