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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0-22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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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二醇單丁醚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1. 盡速以緩和流動的溫水沖洗患部20 分鐘以上。2. 沖洗時脫掉污染的衣物、鞋子以及皮飾品( 如表帶、皮帶) 。3. 立即就醫。4. 須將污染的衣物、鞋子以及皮飾品,完全除污后再使用或丟棄。5. 經由皮膚吸收可達量。
眼睛接觸:1.立即撐開眼皮,以緩和流動的水沖洗污染的眼睛20 分鐘。2. 立即就醫。
吸入:1. 移除污染源或將患者移至新鮮空氣處。2. 若呼吸停止,立即由受訓過的人施予人工呼吸,若心跳停止施行心肺復蘇術。3. 立即就醫。
食入:1. 切勿催吐或經口喂食任何東西。2. 立即就醫。 對急救人員之防護: 應穿著C 級防護裝備在安全區實施急救。 對醫師之提示: 吞食時,考慮洗胃。

乙二醇單丁醚防措施
危險特性: 蒸氣及液體可燃,滅火時可能遭遇之特殊危害:
1.蒸氣會蓄積在低洼處。
2. 火場中的密閉容器加熱可能。
滅火方法:
適用滅火劑:二氧化碳、化學干粉、酒精泡沫。
特殊滅火程序:
1. 噴水霧可冷卻此物質之溫度,使其低于閃火點。
2. 安全安全情況下將容器搬離火場。
3. 若泄漏物未點燃,可用水霧驅散蒸氣。
4. 儲槽區之大型火災,使用無人操作之水霧控制架或自動搖擺消防水瞄。若不可行則盡可能徹離火場并允許火燒完。
5. 遠離儲槽兩端。
6. 貯槽安全閥已響起或因著火而變色時立即徹離。
消防人員之特殊防護裝備:
消防人員必須配戴氣密式化學防護衣及空氣呼吸器(必要時外加抗閃火鋁質被覆外套)。

乙二醇單丁醚毒理學資料
急性毒性:急毒性:吸入:1. 刺激鼻及咽,并造成口腔的金屬嘗味及。2. 高濃度下( 約300-600ppm) 數小時可能造成呼吸道刺激、意識喪失及和肝的損害。皮膚:輕度的刺激。眼睛:1.其蒸氣會刺激眼睛。2. 其液體會造成刺激、疼痛、發紅及持續數天的傷害。食入:可能造成刺激與吸入時造成之癥狀相同。LD50( 測試動物、吸收途徑) :1200mg/kg( 大鼠,吞食)LC50( 測試動物、吸收途徑) :00 ppm/4h( 大鼠,吸入)亞急性和慢性毒性:1. 可能會刺激呼吸道及眼睛,損害血液細胞及產生血尿。2. 動物實驗中,可能損害生殖系統。致畸性: 25 ppm/6h(懷孕6-15天雌鼠,吸入)造成胚胎不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