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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10-03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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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國聯報廢車回收有限公司 是天津交管局認定的正規報廢汽車單位。
【裁判】認為,機動車輛之間因事故無法認定責任,雙方各承擔50%。考慮到被告劉某作為車主將車輛借給無的孫某具有一定的過錯,酌情其承擔15%的責任,王某承擔50%,孫某自己承擔35%。因劉某的車輛未投交強險,費等損失由被告王某在交強險范圍內承擔49534元,交強險之外的20166元,劉某、王某、孫某按照上述責任比例承擔。

天津國聯報廢車回收有限公司
天津交管局認定的正規報廢汽車單位。
案例
千二百一十四條以買賣或者其他方式轉讓拼裝或者已經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轉讓人和受讓人承擔連帶責任。”
對于轉讓拼裝車,因拼裝車基本沒有質量保障,原則上不建議轉讓與受讓。轉讓報廢車輛,風險大的是轉讓人,站在轉讓人角度,一定要與受讓人簽訂書面合同,不宜將報廢車輛轉讓給沒有處理報廢車輛資質的單位或個人;在報廢車輛轉讓合同中,轉讓人很有必要明確聲明受讓人“車輛受讓不得上路行駛”等必要內容。

很多報廢汽車都被‘’轉賣到了農村、山區。這些車輛安全性能堪憂,經常引發交通事故。而且,‘’收了車一般不會去機關主動注銷,一旦出事原車主是要擔責的。”
“表示,‘五大總成’均帶有的車輛識別碼,就如每個人的一樣。如果拼裝車上路后發生交通肇事,可通過車輛識別碼追溯到原車主。這意味著,原車主即使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這樣的報道模式,人們大多非常熟悉,對待各種黑色、灰色產業,媒體基本上都是這么操作的。不過這篇報道,卻引來了們的強烈吐槽——
“一臺車每噸150元,報廢廠還得讓開著去,給了1800塊錢,我的大客車跑了120公里,油錢190,司機200,吃飯80,得了1330塊錢,如果把發動機拆了可以賣8000,全部配件可以賣到50000元左右,所以不是不按你們的規章辦事,實在是你們的制度太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