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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2-18 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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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對于加盟店的違約罰款是由總部制定的,通常對總部比較有利,對于加盟商的罰款事項標注的比較清楚,而未曾提及對總部的罰款。這時加盟商可以提出相對要求,要求總部制定有關總部的罰款是想,特別是總部服務及后勤支援這塊,應明確總部的責任和義務。如果加盟商和品牌方發生糾紛,加盟合約上會標明其管轄,并且以總部所在地之地方為管轄。后期一單出現糾紛,對于總部人員比較方便。曾有品牌方總部規定,如果加盟商要向提出,必須經過總部調解調解。
如果加盟商和品牌方終止合同,此時的就是取回保證金。通常總會檢視加盟者是否有違反合約或是積欠貨款,同時,總部可能會要求加盟者自行將招牌拆下,如果順利并無任何欠款,總會應退還保證金。如若發生爭議,是否拆卸招牌則成為雙方爭執的要點。如果加盟商和品牌方成功簽訂合同,這是雙方必須各自保留一份,只有這樣才能時刻了解合同的內容,確保自身的利益不受到傷害。不過,的一點還是要看清楚合同在簽字,如果中間有任何不明白的地方應及時向總部提問,只有足夠的了解合同才能夠盡量避免日后的爭執。
餐飲加盟者在加盟前,務必要先確認餐飲總部的確擁有此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因為所謂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換句話說,總部必須要先擁有這個品牌,才能授權給加盟店。一般餐飲總部會向餐飲加盟者收取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三種費用,權利金指的是餐飲加盟店使用餐飲總部的商標,以及享用商譽所需支付的費用,這是一種持續性的收費,只要餐飲加盟店持續使用餐飲總部的商標,就必須定期付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