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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08-20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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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舊電池需要回收嗎?鋅錳堿性電池。
也就是我們日常生活當中所使用的5號、7號電池,該電池的特點是數量大污染少,其中所含有的量微乎其微,并且隨著國家相應廢電池污染防治政策的下達,廠家對的含量都控制得特別好,有的甚至做到了無。
國家標準是堿性鋅錳電池含量不得超過0.0001%,所以,對于這一類電池基本不用進行回收,畢竟這一類的電池生產量和使用量都是l大的,只有從源頭就開始l大限度降低含量或者無生產。
對廢電池污染防治應遵循哪些原則?
約束與引導并行,從電池箱到電池模組再到電池單體,每一個拆解環節都需要安全的操作環境和專業、規范的技術。人工、露天拆解廢電池不但會危害拆解者的生命健康,也會對生態環境造成破壞。因此,政策明確禁止人工拆解廢電池的同時,提出“鼓勵研發自動化、高l效率和高安全性的廢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的模組分離、定向循環利用和逆向拆解技術”。
目前市場在售的電動車電池的保修期一般為5~8年(或10萬~15萬公里)。按照常規,理論上電池的正常衰減壽命也大體會設置在這個節點。根據目前行業內廣為流傳的做法,一般把80%作為電池容量和續航里程衰減的節點。車企和經銷商往往根據這兩個節點來推算電池淘汰回收的時間。
電池方面的專家提醒,如果經常使用快充或開車習慣不符合電池保養規則,加之電池質量水平參差不齊,許多電池3~5年就會消減到不適合正常使用的狀態。也就是說,差不多到2018年,國內將會產生大批量的電池淘汰回收需求。按照銷量推算,到2020年前后,我國僅純電動(含插電式)乘用車和混合動力乘用車動力電池累計報廢量將達到12萬~17萬噸的規模。如果數據變成現實,那么這些報廢的電池去向哪里?
鼓勵對蓄電池梯次利用
資源再利用被認為是解決廢舊電池的一條重要渠道。《辦法》鼓勵電池生產企業與綜合利用企業合作,在保證安全可控前提下,按照先梯次利用后再生利用原則,對廢舊動力蓄電池開展多層次合理利用,并保障不可利用殘余物的環保處置。
當前新能源電池的回收主要有幾種方式,當電池容量衰減至70%—80%左右時,通過梯級利用方式應用于儲能設備,經過挑選、測試等環節后,可進一步應用在儲能、分布式光伏發電、家庭用電等領域,還有一種可再生利用處理,回收其中有價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