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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3-22 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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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才能拿到工業用地?
對于地方政府來說屬于招商引資項目了。一般來說只要找到開發區的招商部門,和他們進行對接就好了。現在的招商引資項目一般都以“一事一議”的方法進行了,所以需要您和意向用地的地方進行一對一談判,之后回牽涉到具體流程、拿地要求、返稅獎勵等等問題,都需要在談判中解決。
在工業用地近年來投資熱度持續升溫、政府大力推動先進制造業的發展和有限的工業用地供給背景之下,不少企業都面臨著拿地難、拿地周期慢等問題。這個時候你就需要知道以下幾點:
企業如何拿地?
與一般的經營性用地招拍掛不同,企業想要在園區拿工業用地,核心是要園區政府點頭同意。所以,學會如何與園區打交道,對于企業縮短談判周期,提升合作概率至關重要。和政府打交道,的一點,就是把他們感興趣的東西,用精煉的語言表述出來。
請問土地使用權怎樣轉讓
可以轉讓除一般的民事行為生效要件外,尚須如下特別要件: 1、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條件 (1)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讓金,并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 (2)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于房屋建設工程的,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 25% 以上,屬于成片開發土地的,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3)轉讓房地產時房屋已經建成的,還應當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 2、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條件 (1)土地使用者為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 (2)領有國有土地使用證;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合 的產權證明; (4)經有批準權的審批。
根據《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以協議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需要將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改變為商業、旅游、娛樂和商品住宅等經營性用途的,應當取得出讓方和市、縣城市規劃部門的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按變更后的土地用途,以變更時的土地市場價格補繳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依法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