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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9-15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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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典當,是指當戶將其動產、財產權利作為當物質押或者抵押給典
所謂典當,是指當戶將其動產、財產權利作為當物質押或者抵押給典當行,交付一定比例費用,取得當金,并在約定期限內支付當金利息、償還當金、贖回當物的行為。通俗的說,典當就是要以財物作質押,有償有期借貸融資的一種方式。這是一種以物換錢的融資方式,只要顧客在約定時間內還本并支付一定的綜合服務費(包括當物的保管費、保險費、利息等),就可贖回當物。

典當成本包括綜合費率及利息兩部分
《典當管理辦法》規定,典當成本包括綜合費率及利息兩部分。以率來看,典當較之其他融資方式成本的確較高。但收取費事出有因:一是資金來源成本高。由于典當行“只貸不存”,資金來源限于股東出資和歷年留存盈余,不能吸收居民和企業存款,導致成本顯著高于銀行等存款類金融機構。二是典當行系機構,業務品種少,所發放當金具有資金需求急、數額小、筆數多等特點,單筆業務經營成本較高。從根本上講,典當“利率如此高的原因在于的性質,而非典當商的貪婪”。三是息費要覆蓋較高的鑒定評估、當物保管等運營成本和費用,并要維持適當的利潤。,評價典當業利潤率應參照同期其他生息資本如銀行的利潤率。目前典當業資本利潤率僅2.5%左右,遠低于銀行業10%的水平。

現行典當管理辦法系2005年制定
現行《典當管理辦法》系2005年制定,屬行政規章,效力層級低于法律和行規,許多內容已落后于快速發展的行業現實,難以適應典當業持續發展的需要。特別是在案件中,《辦法》規定的業務范圍、息費標準往往不被認可,給典當行帶來資產縮水,甚至敗訴的風險。雖然2009年起草了《典當行管理條例》并報送法制辦進入立法程序。2011年以來,法制辦就《條例》多次征求意見,但迄今仍未出臺,目前典當行開展業務仍處于有章可循但無“法”可依的境地。

鍍金是利用電解原理,使金子附著到金屬或別的物體表面,形成鍍層
鍍金是利用電解原理,使金子附著到金屬或別的物體表面,形成鍍層。一般銀鍍金、銅鍍金比較常見,可以鍍出玫瑰、銀白、金色、黑色、藍色等金屬色彩,不僅色彩多樣,并且鍍金可以讓首飾更亮;鍍金工藝成熟,但是它的金層也是極薄的,所以也相對容易褪色。合金是指一種金屬與另一種或幾種金屬、非金屬經過混合融化,冷卻凝固后得到的具有金屬性質的固體,比如K金就屬于合金范疇。但我們日常所說的合金,一般特指那些不含金、銀等的,也就是很便宜的那種合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