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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2-07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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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廠房結構裂縫應如何加固隨著社會的發展,經濟步伐加快,工業建筑發揮著日益重要的作用。工業廠房規模也是日益龐大,結構形式日趨復雜,在整個工程中占主要地位。其裂縫的出現較為普遍但影響美觀,嚴重的還涉及結構安全,所以裂縫問題自然成為工業廠房建設預防的重點。本文即對工業廠房混凝土結構裂縫產生的原因進行了分析和研究,并介紹了鋼筋混凝土結構裂縫加固處理中的常用方法和注意要點。
(一)結構裂縫的種類和形成原因
按照裂縫產生原因的不同可以劃分為以下三類:
1、由外荷載作用形成的裂縫
即按常規計算的主要應力引起的裂縫。廠房混凝土結構在受到外荷載(動荷載、靜荷載及許多結構實際工作狀態超出設計所產生的應力)的作用下,超過了自身的抗拉強度而產生的裂縫稱為荷載裂縫。尤其是帶吊車梁的工業廠房更容易出現此裂縫。
2、由結構變形引起的裂縫
由于溫度、混凝土收縮、膨脹、不均勻沉降等因素引起的裂縫。混凝土結構具有熱脹冷縮的性能。結構在受到溫度作用時發生變形,當變形受到約束時所產生的約束應力超過混凝土抗拉強度時,便會出現溫度裂縫。混凝土在硬化過程中,由于水泥水化熱致使內部溫度升高,水分散失過快產生收縮而出現裂縫,這種干縮裂紋同樣也屬于溫度裂縫。
3、由外荷載的作用,結構次應力引起的裂縫
次應力指常規不計算的外荷載應力。如屋架支撐端按鉸接節點計算,但實際混凝土屋架節點有彎距和切力;由于地基土質差別大;混凝土結構的持力層坐落在軟弱土層;建筑物平面結構復雜,在橫、縱單元交叉處基礎密集;建筑物整體剛度差,剛度不對稱都會引起不均勻沉降,導致混凝土結構產生裂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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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梁支座的維修加固方法
(一)T型簡支梁橋:墩臺結構無任何病害,可以直接考慮在蓋梁頂面和T梁翼板下實施頂升,這是容易施工的一種類型。
(二)板梁橋、需加固墩臺的T型簡支梁橋:有可以利用的擴大基礎或承臺,需搭設頂升支架實施作業,但頂升點應盡可能地靠近原支點。
(三)板梁橋、需加固墩臺的T型簡支梁橋:沒有可以利用的擴大基礎或承臺,需重新澆筑臨時承重基礎、再搭設頂升支架實施作業;
這種情況多發生在柱樁對接的橋墩或實體式臀臺結構,遇到深水基礎更為困難。
建筑地基基礎事故的補救與預防
設計、施工或使用不當引起事故的補救
(一)對于建造在軟土地基上出現損壞的建筑,可采取下列補救措施:
1由于建筑體型復雜或荷載差異較大,引起不均勻沉降,而造成建筑物損壞者,可根據損壞程度選用局部卸荷、增加上部結構或基礎剛度、加深基礎、錨桿靜壓樁、樹根樁或注漿加固等補救措施;
2由于局部軟弱土層或暗塘、暗溝等引起差異沉降過大,而造成建筑物損壞者,可選用錨桿靜壓樁、樹根樁或旋噴樁等進行局部加固;
3由于基礎承受荷載過大、或加荷速率過快,引起大量沉降或不均勻沉降,而造成建筑物損壞者,可選用卸除部分荷載、加大基礎底面積或加深基礎等;
4由于大面積地面荷載或大面積填土引起柱基、墻基不均勻沉降、地面大量凹陷、或柱身、墻身斷裂者,可選用錨桿靜壓或樹根樁加固等;5由于地質條件復雜或荷載分布不均,引起建筑物過大傾斜者,可按本規范第9章有關規定選用糾傾措施。
(二)對于建造在濕陷性黃土地基上出現損壞的建筑,可采取下列補救措施 :
1、對非自重濕陷性黃土場地,當濕陷性土層不厚、濕陷變形已趨穩定、或估計再次浸水產生的濕陷量不大時,可選用上部結構加固措施;當濕陷性土層較厚、濕陷變形較大、或估計再次浸水產生的濕陷量較大時,可選用石灰樁、灰土擠密樁、坑式靜壓樁、鋪桿靜壓樁、樹根樁、硅化法或堿液法等,加固深度宜達到基礎壓縮層下限;
2、對自重濕陷性黃土場地,可選用灰土井、坑式靜壓樁、錨桿靜壓樁、樹根樁或灌注樁加固等。加固深度宜穿透全部濕陷性土層。
(三)對于建造在人工填土地基上出現損壞的建筑,可采取下列補救措施 :
1、對于素填土地基由于浸水引起過大的不均勻沉降而造成建筑物損壞者,可選用錨桿靜壓樁、樹根樁、坑式靜壓樁、石灰樁或注漿加固等。加固深度應穿透素填土層;
2、對于雜填土地基上損壞的建筑,可根據損壞程度選用加強上部結構和基礎剛度、鋪桿靜壓樁、樹根樁、旋噴樁、石灰樁或注漿加固等;
3、對于沖填土地基上損壞的建筑,可按(一)的有關規定選用加固方法。
(四)對于建造在膨脹土地基上出現損壞的建筑,可采取下列補救措施 :
1、對建筑物損壞輕微,且脹縮等級為I級的膨脹土地基,可采用設置寬散水及在周圍種植草皮等措施;
2、對建筑物損壞程度中等,且脹縮等級為I、II級的膨脹土地基,可采用加強結構剛度和設置寬散水等措施;
3、對建筑物損壞程度較嚴重,或脹縮等級Ⅲ級的膨脹土地基,可采用錨桿靜壓樁、樹根樁、坑式靜壓樁或加深基礎等方法。樁端或基底應埋置在非膨脹土層中或伸入到大氣影響深度以下的土層中;
4、建造在坡地上的損壞建筑,除可選用相應的地基或基礎加固方法外,尚應在坡地周圍采取保濕措施,防止多向失水造成的危害。
(五)對于建造在土巖組合地基上出現損壞的建筑,可采取下列補救措施 :
1、由于土巖交界部位出現過大的差異沉降,而造成建筑物損壞者,可根據損壞程度,采用局部加深基礎、錨桿靜壓樁、樹根樁、坑式靜壓樁或旋噴樁加固等措施;
2、由于局部軟弱地基引起差異沉降過大,而造成建筑物損壞者,可根據損壞程度,采用局部加深基礎或樁基加固等措施;
3、由于基底下局部基巖出露或存在大塊孤石,而造成建筑物損壞者,可將局部基巖或孤石鑿去,鋪設褥墊,或采用在土層部位加深基礎或樁基加固等。
施工技術措施
1、錨桿靜壓樁施工前進行兩根試樁,確定壓樁力和樁長標準,作為后續壓樁的控制標準。首先壓樁力不得大于強度允許值。其次,當達到樁長后,壓樁力小于標準值5MPa以上,接長樁長,當未達到樁長而連續0.5m的壓樁力超過標準值5MPa可截樁。
2、建筑物基礎靜壓鋼管樁采取跳打法,間隔施工,防止應力集中產生附加破,在錨桿靜壓樁封樁前,先對樁內注漿,在隧道內拱部同時注漿,靜壓樁注漿壓力控制在0.3~0.5MPa,地下隧道注漿壓力控制在0.8~1.0MPa,通過注漿加固土體,使基礎上升2~5mm后,再立即用C30砼(內摻速凝劑快速凝結)封樁,待砼達到設計強度70%(3d)后停止洞內注漿,使基礎開始借自重產生下沉趨勢,這樣,會對錨桿靜壓樁產生預加應力,對今后建筑物沉降控制效果顯著。
在靜壓樁施工過程中,建立監測網絡系統,實現信息化施工。壓樁順序及進度由沉降觀測數據確定,沉降大的部位先壓樁,沉降小的部位后壓樁,甚至不壓樁。采用水準儀監測基礎沉降,用游標卡尺量測裂縫寬度變化,采用差異沉降法量測房屋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