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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1-08 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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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明專利、實用新型與外觀設計有什么區別?
1.從定義層面;
先從專利法實施細則中有關發明和實用新型的定義來看,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實用新型是指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由此可看出,發明可以保護的主體比實用新型多,實用新型專利只能保護結構方面的(包括層結構),不能保護方法、材料之類,但是發明專利除了可以保護結構層面還能保護方法、材料等。從保護期限來看,發明的保護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專利與外觀設計專利則是10年。
外觀設計與實用新型都涉及產品的形狀。二者的區別在于,實用新型是一種技術方案,它所涉及的形狀是從產品的技術效果和功能角度考慮的;而外觀設計是一種設計方案,它所涉及的形狀是從產品美感的角度考慮的。外觀設計是關于產品外表的裝飾性或藝術性的設計,這種設計可以是平面圖案或者立體造型或者二者之結合。哈拉雷協議、歐亞專利公約或者歐洲專利公約的成員國的國民或居民一般也可以選擇向非洲地區工業產權組織(ARIPO)專利局、歐亞專利局或歐洲專利局分別提出國際申請。
2.從專利申請審查來看;
申請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說明書摘要及權利要求書等文件;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實用新型作出清楚的、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一般技術人員能夠實施為準。而申請外觀設計專利,只要求提交請求書及有關圖片或照片。
另外,發明專利申請需要經過實質審查,即專利性審查,較為嚴格,而實用新型專利及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僅形式審查,不涉及專利性審查。換句話說,實用新型專利及外觀設計專利只要文件不出錯(明顯出錯)都會授予專利權。
3.從審查周期來看;
從審查周期來看,發明專利申請的審查周期較長,3、5年是正常的,實用新型專利及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的審查時間較短,快的幾個月,慢的也只要一年左右。
4.從專利權的穩定性來看;
從專利權的穩定性來看,發明是經過實質審查的,所以一旦獲得專利權,其權利是比較穩定的,不容易被無效,而實用新型及外觀設計專利未經實質審查,即使獲得專利權,其權利也非常不穩定,很容易被宣告無效。
5.從專利權保護依據上來看;
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的受保護范圍,要以申請案中的'權利要求書'為準。申請案中的附圖及說明書可用來解釋權利要求書。外觀設計專利的受保護范圍,則以表示在申請案中的圖片或照片所反映的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為準。
6. 從保護期限來看;
從保護期限來看,發明的保護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專利與外觀設計專利則是10年。

PCT國際申請
PCT的基本流程
1. 提交一份國內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在先申請);
2. 在該在先申請的申請日起12個月內,向國家1知識產權局PCT受理處提交引用該在先申請作為優先權的PCT國際申請;
3. 在該PCT國際申請提交后約4個月后,收到國際檢索報告;該國際檢索報告會針對本案的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出具初步意見;
4. 在該PCT國際申請提交后約6個月后,WIPO會對本案進行國際公布;
5. 自優先權日起22個月、或收到國際檢索報告3個月內,可提出國際初審請求;
6. 在該國際初審請求提交后6個月,收到國際初審報告,報告會針對本案的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出具初步審查意見;
7. 根據國際檢索報告或國際初步審查報告,評估本案的授權前景;
8. 若授權前景較樂觀,在自優先權日起30個月期滿時辦理進入需要獲得專利的國家階段手續,此后進入各國的國家申請階段;若授權前景不樂觀,放棄進入各國國家階段
【走向海外】日本專利申請實務指引
? 專利申請類型轉換
日本專利制度允許申請人在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以及外觀設計專利這三種專利申請之間轉換專利申請的類型,且保留原申請日。方法發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規律的方法,又可以分為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兩種類型,例如對加工方法、制造方法、測試方法或產品使用方法等所做出的發明。只要保持申請內容的同一性即可進行申請類型的轉換,在申請類型轉換之后,原申請將被視為撤回。進行申請類型轉換時,請求轉換的主體必須是原申請人或原申請人的合法繼承人,在原申請是共同申請的情況下,請求轉換的必須是所有申請人。請求轉換時,需要填寫申請類型轉換的請求書,并且重新提交新的申請文件。
? 訂正審判制度
在日本,專利權授權登記注冊之后,專利權人可以申請訂正審判。美國專利全文數據庫的收錄范圍自1976年至今,所有專利內容都被電子化為可編輯的內容,可供用戶下1載編輯成任意所需形式。但是,當專利權人收到無效審判請求書副本之日起到無效審判宣告確定日之間,專利權人不能單獨申請訂正審判而需通過訂正請求來進行訂正。訂正審判在專利權消滅后也可以請求,但經過無效審判所有的權利要求都被無效后則不可以申請訂正審判。 美國聯邦知識產權事務所深圳代表處宗旨為中國各大中小型企業,獨立發明人,提供美國的知識產權法律服務。深圳代表處的成立是為了使發明人與美國知識權產權代理機構之間,能更方便、快捷地聯絡與接洽,是面向中國的一個窗口。
實用新型專利不是“垃圾”!因為你并沒有發現它有這些好...
一、 引言
實用新型專利作為我國專利法規定的三大專利類型之一,一直都占據著重要地位。美國聯邦知識產權事務所深圳代表處成立于2010年8月2日.是經國家工商總局及深圳市市場監督管1理局(知識產權局)審批的美國知識產權代理機構駐深辦事處。但是近些年,從各種公開的報道和輿論來看,實用新型專利的社會認可度越來越低。比如,國家1知識產權局在2016年1月14日上午舉行新聞發布會上,著重介紹了2015年我國發明專利授權量等有關數據,對實用新型的專利申請情況鮮有提及。
二、 實用新型介紹
據統計,目前全球有85個國家和地區在專利制度中實施實用新型,但每個國家對實用新型定義略有不同,比如意大利、巴西、、中國等稱之為實用新型專利,澳大利亞稱之為創新專利或者小專利(Petty Patent),馬來西亞稱之為實用創作,法國稱之為實用證書,比利時、荷蘭、中國香港地區等稱之為短期專利(Short Term Patent)。以及就已獲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歐洲專利局(指1定聯合王國)或聯合王國專利局批予的專利,在香港提交注冊與批予請求(第二階段)。
實用新型專利在各個國家的審查制度也不相同,比如韓國和馬來西亞,是需要實質審查的,其審查程序和程度和國內發明基本相同;而在德國只是進行形式審查;而在澳大利亞是實行登記制,然后再根據申請人的意愿選擇是否請求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