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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專利代理事務所咨詢客服,商專知識產權

              發布時間:2020-12-16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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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外觀設計專利 (Design):任何人創作具新穎、原創及裝飾性之產品外觀設計,得依本法之規定及要件取得專利。美國對外觀設計的授權實質條件規定為:美國專利法第171條第1款的規定,獲取外觀設計專利權應具備三個要求:即產品,裝飾性,新穎性。根據第二款的規定,獲取外觀設計專利,還必須符合發明專利中的“非顯而易見性”的要求。


              專利具有明顯的地域性特點。專利的地域性,是指一個國家依據本國法律授予的專利權,僅在該國管轄的范圍內有效,其他國家沒有保護該專利的任何義務。所以,如果一個中國專利具有良好的國際市場價值,就必須將該專利推向具有良好市場價值的國家。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越來越多的企業意識到專利國際化的重要,我國也慢慢由一個專利輸入大國轉為專利輸出大國。

                如何向其他國家申請專利呢?在1994年1月1日前,向其他國家提交專利申請主要通過巴黎公約;在1994年1月1日后,則主要通過巴黎公約或者專利合作條約PCT。PCT和巴黎公約并不矛盾,PCT實質上是在巴黎公約的基礎上,為進一步加強專利領域國際合作而形成的一個國際公約,是對巴黎公約的一個有益補充。

                既然存在兩種向其他國家提交專利申請的途徑,那么,就有一個選擇的問題,即在什么情況下適宜通過巴黎公約途徑,在什么情況下適宜通過PCT途徑。需要說明的是,無論通過哪種途徑向其他國家提交專利申請,最終該項專利申請能否在其他國家真正被授予專利權,都要由特定國家根據本國法律進行審查,授權與否同該申請是通過何種途徑提交并無直接聯系。但是,采用何種途徑向其他國家提交專利申請與申請人的經濟利益是息息相關的,并且有些專利申請只能適用于其中的一種途徑。



              專利保護是什么?專利保護的方式和特性是什么?

              專利保護是指在專利權被授予后,未經專利權人的同意,不得對發明進行商業性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或者進口,在專利權受到侵害后,專利權人通過協商、請求專利行政部門干預或訴訟的方法保護專利權的行為。下面由商專小編告訴你專利保護的方式和特性:

              一、在專利權被侵權后,專利權人可以采取三種方式保護自己的專利權:

              1、協商、談判;

              2、請求專利行政管理部門調解;

              3、提起專利侵權訴訟。

              二、專利保護的特性:

              1、地域性

              地域性就是對專利保護權的空間(國別)限制。是指一個國家或一個地區所授予的專利保護權僅在該國或地區的范圍內有效,除此之外的國家和地區不發生法律效力,專利保護權是不被確認與認可的。如果專利權人希望在其他國家享有專利保護權,就必須依照其他國家的相關法律另行提出專利申請。但如果是加入了國際條約及雙邊協定另有規定之外的,情況另議!否則任何國家和地區都不承認其他國家或者國際性知識產權機構所授予的專利保護權。

              2、客體

              客體是指專利保護的對象,也就是說,可以取得專利保護的發明創造。根據我國專利法的規定,給以專利保護的客體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這三者統稱為"發明創造"。不過,在我國,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雖然是以專利保護,但不應認為是《巴黎公約》上所說的"專利"。因此各國對專利保護的客體的規定不盡相同。

              三、專利保護的期限與終止

              1、專利保護的期限

              (1)自申請日起,發明專利:20年;實用新型專利:10年;直到專利權的終止。

              (2)自然終止:專利保護期限屆滿

              (3)提前終止:未繳付年費或主動提出放棄



              我國對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期限?

              我國外觀設計專利權保護期限為10年。在1993年申請的外觀設計中,獲得專利權并且專利權保護期限達到10年的不到10%。大多數人申請專利只為獲得專利權證書,從而獲得職稱、稅收等方面的利益。因此其在獲得專利權之后并沒有將專利適用于工業商品生產的意識,很多專利因為專利權人的原因而喪失了專利權。有的專利權人則只為獲得短期商業利益,并不將其作為自己的一種品牌產品長期占領市場。而對于一些實力雄厚且具有戰略眼光的大企業來說,他們希望自己的產品可以長期占領市場,獲得法律有效保護。對他們講,10年保護期較為短暫。

              對于外觀設計,其保護期限在各國法律中不盡相同:外觀設計在日本的保護期為自核準注冊之日起15年;在德國,其保護期限為自申請之日起20年;在英國,其保護期為自注冊之日起5年,可延長4次,每次5年;在美國,其保護期限為自核發證書之日起14年;在法國,其保護期限為自申請之日起25年,經注冊人聲明還可延長 25年。可見我國外觀設計專利保護期限與發達國家相比較為短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