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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2-25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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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員是保安服務質量的決定者。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在人們對安全需求大量增加的同時,對享受到的安全服務質量也有著更高的要求。毫無疑問,保安服務質量取決于它的執行者--保安員。他們的綜合素質,包括身體條件,對服務對象和區域的熟悉程度,是否具備過硬的業務技能和較強的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等,都決定著其所提供的服務質量的優與劣。高素質的保安員是好的保安服務的根本保障。
在社會公共安全防范系統中,保安服務工作涉及面蕞廣、蕞為靈活。 公、檢、法、司等部門雖然也參與防范,但其職責及價值取向主要是“打擊”職能,是以對付犯zui為工作中心, 而在整個社會公共安全防范系統中,不僅要預防、打擊犯zui,而且還要預防大量的非犯zui的行為。 對于非犯zui的不良、不法行為的預防和控制,較多地要依靠民間防范力量。保安服務業則可依據不同的安全需求,與客戶建立起一種契約式的預防、控制的關系,并可以滲透到各行各業。

全國保安行業始終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自覺把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社會價值優先,主動擔當社會責任,在做好服務客戶工作的同時,積極參與和支持反恐維穩、重大安保和搶險救災等工作,全力協助和配合工安機關打擊犯zui、維護治安,積極投身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

要界定保安職業形象的概念,必須從詞義學的角度出發,將蕞簡單的字詞作為研究的邏輯起點,明確形象與職業之間的關系。形象一詞,自古有之。《尚書》、《周禮》中就有對“形象”的描述,其基本意思是人之相貌、物之形狀。“形象”在《現代漢語詞典》中,被解釋為“能引起人的思想或感情活動的具體形狀或姿態”。隨著時代的變遷,“形象”一詞的內涵和外延也不斷擴展,國內外的學者、專家從不同的理論視角、研究領域對形象做出不同的界定。本文采用吳友富學者的觀點,把“形象”表述為:事物內在和外顯要素的綜合,通過一定形式的信息中介之作用,在公眾心目中引起的感知、看法與評價;它體現公眾的價值觀與審美觀,反映公眾對該事物認同、喜愛和支持的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