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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1-28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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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識:遺產繼承人范圍及繼承順序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先由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上文的子女,包括婚生二女、非婚生二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上文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上文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可可法律咨詢告訴你遺產繼承的步驟有哪些?
1、確定被繼承人名下遺產數量、范圍。
2、確定被繼承人生前是否立下有效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如立了遺囑,由遺囑指訂的繼承人繼承遺產。
3、如被繼承人生前未立遺囑,根據繼承法規定,由所有第壹順位繼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協商繼承遺產,協商不成,訴崧解決。如沒有第壹順位繼承人,由第二順位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參照程序繼承。可以公證。
4、涉及不動產繼承的,在繼承手續完成后,取得不動產的繼承人應及時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登記手續。

法律知識:單位不給員工開離職證明索賠的途徑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此,如果用人單位無法法定理由或者約定理由,拒絕出具離職證明,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有權索賠。
1、和用人單位協商一致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
2、勞動者有權向勞動監察投訴協調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
3、勞動者有權向當地的勞動爭議委1員會或者法院提起賠償之訴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

法律咨詢:一方有過錯離婚時財產可以多分么?離婚財產糾紛中,夫妻一方有過錯的情況下,另一方能否因此來要求多分配財產呢?那怎樣才能夠多分配財產呢?
一、夫妻一方婚內出規財產怎么分割?首先確定丈夫的出匭行為是不是屬于法律規定的照顧無過錯方中的過錯行為。如果不是,那么在財產分割上,則與普通的離婚財產分割沒有很大區別。如果是過錯責任中的重婚、與他人同居兩種行為的,則在財產分割時,法院會考慮出規一方對婚姻的影響,在照顧女方的基礎上公平分割財產。
二、那什么情況下離婚可多分財產?很多人在離婚時都提到過“離婚時無過錯方是否可以多分財產”的問題。而且幾乎所有的當事人都自認為法律一定有無過錯方可以多分財產的規定。然而他們的認識并不是完全正確。
1、一方有婚1外情的,一般不影響財產分割。現在婚姻法的基本原則是婚姻自由,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結婚自由的自然延伸就是戀愛自由;離婚自由的自然延伸就是在婚姻存續期間任何一方都有權在婚1外尋找更適合自己的異性(這一點很多人無法理解)。所以對這樣的“過錯”婚姻法并沒有規定應當照顧無過錯方,也就是無過錯方并不能多分財產。但是這個權利不能對抗和突破一夫一妻制的原則和人身權利不受欽犯的法律規定,如果存在《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
(1)重婚的;(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3)實施家庭暴1力的;(4)遺棄家庭成員的,無過錯方則有權請求對方進行損害賠償。
2、一方有不良惡習的,不影響財產分割。
3、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唣債務企圖另一方財產的,可以少分或不分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