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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4-04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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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色劑的注意事項
1.需配備專門的加藥設備,因脫色劑能和無機藥劑(聚鋁或聚鐵等)反應形成白色沉淀物,所以需每種藥劑都要配備一個加藥裝置;若無條件,可自制簡易加藥裝置代替;
2.大試時脫色劑濃度應在5%-10%之間,且不能放置時間太長,當天配制當天用完;
3.加藥時要按加藥順序投加,建議在加藥點設置一個攪拌器,以強化混凝效果;
4.調試時根據沉淀池上清液的色度來判定效果(由于印染廢水生化池出水的COD一般不是很高,主要是色度問題,當色度能夠去除,那么廢水的COD也能降,故以色度作為判定標準);
5.大試時藥劑用量可能會比小試的多些,這是由運行系統的誤差引起的,屬正常情況;
6.在運行中如果脫色劑用量突然增加很多,應該重新取污水做小試,判定是不是污水的成份出現重大變化,需按情況及時調整相關藥劑用量。
脫色劑的案例計算
用燒杯取試驗廢水200ML(色度200,COD為110),調PH值到8,用滴管先加脫色劑溶液10滴(1ML相當于20滴),攪拌,再加PAC12滴,攪拌,加PAM2滴,攪拌,靜置一分鐘,檢測色度為4(稀釋倍數法),COD為85,達到國家一級排放標準。 配制的藥劑:脫色劑(2%溶液,即稀釋50倍),PAC(2%溶液),PAM(1‰的水溶液) 脫色劑的用量=【(10/20)×2﹪/200】×106=50PPM PAC的用量=【(12/20)×2﹪/200】×106=60PPM PAM的用量=【(2/20)×1‰/200】×106=0.5PPM 脫色劑的用量為50PPM相當于一噸廢水中需要投加50克的脫色劑原液,以此類推,PAC為60克,PAM為0.5克。
脫色劑在廢水處理中的作用
將廢水和藥劑相結合后使廢水中的有色物質沉淀并進行脫色,同時是集脫色、絮凝、分離等多功能效果于一身的產品,快速脫色的同時還能有效的去除污水中的COD、SS、氨氮等物質,通過客戶原水樣實驗出來的結果,只需調節廢水的PH值,加入倍凈師紡織廢水脫色劑,攪拌數秒后,在添加聚酰胺,快速攪拌數秒后,廢水雜質快速絮凝沉淀,上清液清澈,效果非常好。同時倍凈師脫色劑做到了不會產生二次污染,降低了成本和復雜化。
脫色劑
陽離子聚丙酰胺(CPAM)外觀為白色粉粒,離子度從20%到55%水溶解性好,能以任意比例溶解于水且不溶于溶劑。呈高聚合物電解質的特性,適用于帶陰電荷及富含有機物的廢水處理。適用于染色、造紙、食品、建筑、冶金、選礦、煤粉、油田、水產加工與發酵等行業有機膠體含量較高的廢水處理,特別適用于城市污水、城市污泥、造紙污泥及其它工業污泥的脫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