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易龍商務網!
發布時間:2020-07-31 13:25  
【廣告】







新型冠狀病毒帶來的疫情牽動著全國人民的心,今年可謂是大家集體過的相當特殊的一個春節了。在此形勢下,延期復工這一問題成為了大家普遍關注的一個重要問題。近期我們也接到了很多顧問單位關于延期復工的hr合規方面的咨詢。下面我們來了解一下延長假期期間(1月31日-2月2日)和延遲復工期間工資如何支付?
延長假期是特殊的休息日,而延遲復工是政府采取的緊急措施。
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員工并未提供勞動,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
至于,勞動合同未規定的績效考核獎金等,則可根據企業規章制度執行。
【鄭州安博】是中原一家一體化管理的商務律師事務所,擁有專業的律師團隊,擁有各個領域的精英律師,包括鄭州勞動爭議法律服務方面。在當下疫情嚴重的情況下,很多人都對于人力資源這方面有著很多的疑問,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話,歡迎您來電咨詢。
我們都知道,各地政府政策就復工要求規定不一,那么針對多地用工的用人單位應該如何操作呢?
原則上以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規定為準,除非用人單位注冊地的標準高于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標準,且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按照用人單位注冊地的有關規定執行的。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勞動合同履行地與用人單位注冊地不一致的,有關勞動者的工資標準、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防護和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等事項,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規定執行;用人單位注冊地的有關標準高于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標準,且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按照用人單位注冊地的有關規定執行的,從其約定。因此,用人單位應當嚴格遵守當地政策安排復工,以大局為重,不得違規定強行復工。除非用人單位注冊地的標準高于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標準,且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按照用人單位注冊地的有關規定執行的。否則,一方面不容易取得員工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如果一旦發生員工,用人單位及其負責人將會面臨承擔法律責任的風險。
【鄭州安博】針對企業在疫情期間復工時遇到的一些問題給出了非常多的專業的解決方案,幫助客戶更好更快的復工,并且讓員工了解到了更多關乎自身利益的信息,如果您想了解更多鄭州勞動爭議法律服務方面的問題,可以通過在線客服或者是電話聯系我們進行咨詢,我們將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
企業的發展,離不開人員的管理,因此企業需要重視人力資源方面的細節,比如說員工的工資方面的問題就不容忽視,下面我們來了解一下員工日工資、小時工資折算方法有哪些吧:
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以上就是關于員工工資折算的一些小知識,如果您在企業經營過程中,或者是在工作中,遇到了人力資源方面的問題,歡迎您到【鄭州安博】來,我們可以為您提供專業的鄭州勞動爭議法律服務,幫助您解決遇到的法律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