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某種意義上說,外包已經存在了幾十年—— 特別是在制造業部門,它是一種降低成本的手段。早的外包活動嘗試主要由大企業進行,集中在信息技術服務領域。隨著網絡技術、高速數據網絡方面的進展,以及帶寬能力的增加,外包范圍有擴大,包括一系列管理事務,企業可以“卸下”整個業務職能。BPO 服務的提供涉及金融、保險、醫1療、人力資源、信1用1卡、資產管理、顧客照料以及銷售和營銷等領域。第四方物流是中立的,它將管理物流流程,而不考慮與企業合作的送貨者、承運人和倉儲方是誰。對于具體的BPO 服務來說,其復雜程度不盡相同,既有數據輸入或開列賬單等基本的管理職能,又有需要具備決策和解決問題能力的較為復雜的事務。事務復雜程度增加,提供BPO服務所需的技能水平也隨之上升。
發展現狀就調研情況看,擔當中國外包服務出口主力的外資企業進入的途徑主要有:建立獨資形式的地區總部、研發中心和對中國企業進行資本投資、戰略合作,在此基礎上承接公司內和公司外的業務流程外包。根據調查,總體上不存在真正意義上的由中國本土服務提供商承接外國企業內部業務流程轉移的業務流程接包服務,而是由跨國公司本身通過直接投資在中國建立共享服務中心(SSCs),為本企業或其他企業提供業務流程服務。第四方物流的使用者能更好地關注于企業核心能力,更好地管理和利用企業資產和資源以及庫存和人員,更好地利用第四方物流所能做的。如世界航運巨頭海皇輪船集團為在各個子公司間實現協同增效,在上海建立了一個共享服務中心,處理中國航運委托文件,集團的各個子公司還各自與跨國咨詢公司埃森哲(Accenture)達成協議,通過埃森哲的上海業務流程外包中心處理其全球范圍內的財務和會計流程。與提供商保持距離,選擇有口碑的專業性公司,并盡可能少地參與外包流程的運營和管理。這樣合作的特點是:雙方的信息溝通很少,重點放在對任務的控制上。卡塔爾航空將其記賬工作外包給了一家印度的咨詢公司,自己專注于核心業務——飛行。因為這樣的業務流程外包,雙方制定了詳細的流程交接計劃,清晰地界定了服務的水平。因此,政府應當積極推進外包企業資源重組,發展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公司、大企業集團,促進軟件外包出口基地的建設。整個流程服務是由服務提供商投資的,并擁有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