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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2-16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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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協議時應注意的問題
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協議時應注意的問題 1.簽訂書面勞務派遣協議,約定雙方權利義務。勞務派遣協議的主要內容為勞務派遣單位向用工單位派遣勞動者,用工單位向勞務派遣單位支付合同價金;協議主要包括派遣崗位、派遣人數、酬金等內容。 2.用工單位應督促勞務派遣單位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保證派遣期間用工關系穩定,用工單位應保證派遣單位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雙方可在勞務派遣協議約定相關條款,例如委托用工單位支付工資,以此對勞務派遣單位不支付勞動報酬的風險進行規避。

用工單位用工時應注意的問題
用工單位用工時應注意的問題 1.用工單位應按本單位的標準進行用工管理。用工單位不得區別對待被派遣勞動者,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本單位勞動者相同的權利。被派遣勞動者享有接受勞動保護、加班支付加班費、接受勞動培訓等待遇。 2.用工單位不得再次派遣被派遣的勞動者。再次派遣的行為不僅違反了勞務派遣協議的約定,更是違反了法律強制性規定。如實行再次派遣,存在支付違約金或被派遣勞動者拒絕提供勞務的風險,更存在勞動行政機關處罰的風險。 3.用工單位對被派遣勞動者工作的崗位應嚴格把控。固然,勞務派遣崗位對于用工單位來說具有成本低廉、風險較低的優勢,但并不是所有崗位均適用。勞務派遣用工形式適用臨時性、輔助性及替代性崗位,如用工單位不考慮崗位性質,將存在與被派遣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風險。

企業如何避免走進短期外包加班的誤區
企業如何避免走進短期外包加班的誤區 對于綜合工時制度中加班工資的適用,許多工人產生了誤解,認為應在休息日支付加班工資,而當企業的綜合工時達到法定標準時,雇員提出的仲裁請求不受法律保護。 當行政許可決定到期時,一些企業未能及時報告行政許可決定,往往導致雙方實行的工時制,但由于行政許可缺乏必要的生效,雙方往往對加班費產生爭議。 勞工行政部門批準特殊工時制,但雙方同意在勞工合同中適用標準工時制,一旦加班工作完成,企業認為也可以處理特殊工時制,也可以處理特殊工時制。 一些個體經濟組織由于生產經營的特點和工作的特殊性,不能實行標準的工時制也不能申請特殊工時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