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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9-06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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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標識怎么申請呢
以GS1為例,注冊后獲得廠商識別代碼GCP,注冊人/備案人按照GS1的標準和規范,對產品進行編碼分配、賦予標識即可。
注冊人/備案人可根據自身追溯管理需要、使用單位的使用記錄需要,自行確定是否在使用單元賦予標識數據載體。如條件允許,建議將使用單元產品賦予標識數據載體,以方便使用單位自動記錄和使用UDI。
嘉華UDI實施服務,讓企業更專注自身業務
嘉華團隊以能力,為企業提供UDI實施服務。提供的編碼與分配咨詢輔導、UDI數據載體選擇及標簽設計、數據準備與填報、產線UDI賦碼系統建設等服務,幫助醫療器械注冊人/備案人規范UDI實施,保合規底線。以十余年追溯系統建設經驗,與醫療器械供應鏈各參與方共同探索實踐應用醫療器械標識建立醫療器械信息化追溯系統,實現對其產品生產、流通、使用全程可追溯,以發揮UDI應用的價值。
相關UDI政策法規回顧
《醫療器械標識系統規則》第十四條明確要求“注冊人/備案人應當按照相關標準或者規范要求上傳、維護和更新標識數據庫中的相關數據,并對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2019年10月15日,《國家藥監局關于做好批實施醫療器械標識工作有關事項的通告(2019年第72號)》在進度安排中,對標識數據庫提交給出明確要求“2020年10月1日起生產的醫療器械,在其上市銷售前,注冊人應當按照相關標準或者規范要求將小銷售單元、更別包裝的產品標識和相關數據上傳至醫療器械標識數據庫;當醫療器械產品小銷售單元產品標識的相關數據發生變化時,注冊人應當在該產品上市銷售前,在醫療器械標識數據庫中進行變更,實現數據更新。醫療器械小銷售單元產品標識變化時,應當按照新增產品標識上傳數據至醫療器械標識數據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