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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5-27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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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池進水管管徑和流量應根據市政給水管網或其他給水管網的壓力、入l戶引入管管徑、消防水池進水管管徑,以及火災時其他用水量等經水力計算確定,當計算條件不具備時,給水管的平均流速不宜大于1.5m/s。
消防池的總蓄水有效容積大于500m3時,宜設兩格能獨立使用的消防水池;當大于1000m3時,應設置能獨立使用的兩座消防水池。每格(或座)消防水池應設置獨立的出水管,并應設置滿足蕞低有效水位的連通管,且其管徑應能滿足消防給水設計流量的要求。
儲存室外消防用水的消防池或供消防車取水的消防水池,應符合下列規定:
1.消防水池應設置取水口(井),且吸水高度不應大于6.0m。
2.取水口(井)與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離不宜小于15m。
3.取水口(井)與甲、乙、丙類液體儲罐等構筑物的距離不宜小于40m。
4.取水口(井)與液化l石油l氣儲罐的距離不宜小于60m,當采取防止輻射熱保護措施時,可為40m。
高位消防池的蕞低有效水位應能滿足其所服務的水滅火設施所需的工作壓力和流量,且其有效容積應滿足火災延續時間內所需消防用水量,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高位消防池的有效容積、出水、排水和水位,應符合本規范相關的規定。
2.高位消防池的通氣管和呼吸管等應符合本規范第4.3.10條的規定。
3.除可一路消防供水的建筑物外,向高位消防池供水的給水管不應少于兩條。
4.當高層民用建筑采用高位消防池供水的高壓消防給水系統時,高位消防池儲存室內消防用水量確有困難,但火災時補水可靠,其總有效容積不應小于室內消防用水量的50%。
5.高層民用建筑高壓消防給水系統的高位消防池總有效容積大于200m3時,宜設置蓄水有效容積相等且可獨立使用的兩格;當建筑高度大于100m時應設置獨立的兩座。每格或座應有一條獨立的出水管向消防給水系統供水。
6.高位消防池設置在建筑物內時,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隔墻和1.50h的樓板與其他部位隔開,并應設甲l級防火門;且消防池及其支承框架與建筑構件應連接牢固。

電纜溝和電纜井的工藝規范如下:
(1)應根據設計圖紙的示l范來進行施工,要保證電纜溝或工作井內的通道干凈、寬敞,寬度不應該小于有關規范及標準要求。
(2)開挖的時候要嚴格按照挖溝斷面分級開挖,溝體開挖應連續開挖,開挖施工中不得超挖,如發生超挖,應用細砂或石粉回填夯實至設計深度。挖土完成后應對基層土進行平整夯實處理。
(3)澆搗混凝土墊層時,要先綁扎鋼筋,再澆搗混凝土。
(4)電纜溝、井砌筑前應進行一次復測,待確定了方向后根據設計要求來進行砌筑。
(5)壓頂梁澆筑時,制安模板時應托架牢固、模板平直、支撐合理、穩固及拆卸方便。
(6)抹灰前檢查預埋件安裝位置正確,與墻體連接牢固。
(7)鋪設蓋板時,應調整構件位置,使其縫寬均勻。
(8)電纜檢查井、工井口處宜采取防墜落保護措施。井蓋應具有防盜、防滑、防位移、防墜落等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