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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3-22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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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0日,歐盟化學品管理署(以下簡稱ECHA)決定將全氟己基磺酸及其鹽類(PFHxS)加入高關注物質(以下簡稱SVHC)清單中,至此共有174個化學物質被正式列為SVHC。隨著養殖行業的規模化發展,養殖棚舍往往成為病疫爆發以及傳播的主要場所,次氯酸鈉作為消毒用品,有著很多優勢,備受養殖廠主的青睞,主要應用的是次氯酸鈉噴霧消毒技術。SVHC是歐盟REACH法規重點管理的一類特殊物質,一旦某一物質被列入SVHC清單中,物質本身或含有該物質的混合物或物品將面臨編制SDS等監管要求。
在分析兩大國際公約蕞新修訂的影響之前,先通過一張表簡單介紹一下兩大公約的基本情況。8、家庭、賓館、飯店、水果蔬菜、魚肉等食品的保鮮及最終淋洗消毒。如表3所示,斯德哥摩爾公約的管制對象是指在環境長期存在,極易通過食物鏈蓄積,對人類健康和環境有害的化學品,而鹿特丹公約則對某些特定化學品和提出了限制或禁用的要求。
斯德哥摩爾公約根據物質的性質不同,將物質分為三類,分別列入附件A~C中,并對每一類物質采取不同的管制要求,例如附件A中的化學品在通常情況下是禁止生產和使用的,但部分物質也有豁免,比如(HCBD)可用于建筑物中的發泡聚和擠塑聚中。
鹿特丹公約主要是針對附件III中的化學物質在國際貿易時,要求在締約國之間建立一種事先信息交換機制(PIC)。對于新加入的SVHC,ECHA還會啟動另一項評估程序——授權(Authorization)。出口國有義務采取適措施,確保其管轄范圍內的出口商遵守公約要求。進口國有9個月時間對此類化學品的進口許可做出不許進口、允許進口以及有限制條件的進口等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