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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8-30 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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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標準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近日出臺。
《辦法》是對《環境標準管理辦法》(令第3號,以下簡稱3號局令)和《地方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備案管理辦法》(令第9號,以下簡稱9號部令)的整合修訂。3號局令和9號部令的發布實施,對推進環境標準體系建設和標準管理工作發揮了重要指引和規范作用。但是,隨著新《環境保》等環境保律法規及新《標準化法》出臺,機構改革及職能調整,以及我部對生態環境標準制修訂與實施工作提出新思路,3號局令和9號部令已不適應新的環境管理要求。主要體現在:1、標準類別劃分和體系構成不能涵蓋法律法規及職能調整賦予我部的環境管理領域;2、標準定位與制訂原則不能滿足環境質量改善、環境風險防控等新時期生態環境管理需求;3、不能有效指導地方生態環境標準工作;4、缺失標準實施評估和信息公開等管理要求,不能反映生態環境標準管理改革進展。因此,我部組織開展了3號局令和9號部令的修訂工作。
新版《報告表》內容及格式自2021年4月1日起實施,在執行上留有緩沖期。新版《報告表》在填報內容上做了很多簡化和調整,編制過程中應按《編制技術指南》要求填報,不得隨意增加、堆砌文字內容,真正實現內容精煉、聚焦重點的目的。希望建設單位、報告表編制單位、各級生態門能夠按照新版《報告表》要求,不斷規范報告表編制和審批,實現內容簡化優化但環保要求不放松,充分發揮報告表作用。
后續,我們將進一步開展各類解讀、培訓、宣傳工作,保障新版《報告表》順利實施。正式實施后,我部和地方生態環境部門將結合環評和排污許可監管行動計劃和工作方案,通過抽查部分重點行業、重點項目報告表編制情況等手段,確保報告表篇幅精簡、質量提升、效用加強,將環評“放管服”要求落實、落細、落到位,切實提升企業獲得感。

2021年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要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要把握好“五個堅持”的總體思路,即堅持新發展理念,以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堅持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推動生態環境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堅持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堅持深化改革,完善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制度體系。堅持穩中求進總基調,推動重點領域工作取得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