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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2-17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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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對于用工單位都有哪些好處呢?
現在,很多企業都使用勞務派遣關系的員工,尤其受到外資企業、優勢企業和國有大企業的歡迎。那么,勞務派遣對于用工單位都有哪些好處呢?
一、降低招聘成本
通過勞務派遣輸入員工,招聘工作完全可由勞務公司來完成,或者由勞務公司來完成招聘中的大部分工作,這樣可以減少很大一筆招聘開支。
二、降低培訓成本
通過勞務派遣輸入員工,用人單位可以同勞務公司一起完成新員工的崗前培訓工作,而勞務公司也愿意配合此項工作,而在此項工作中用人單位用較少的人力財力就可以完成培訓工作并達到工作要求。
三、降低薪酬支出
通過勞務派遣輸入員工的薪酬低支出,往往用來作為一種激勵制度來體現。實際用工中勞務工與正式員工工資和福利待遇確實存在差異。勞務工除正常工資、年終雙薪及法定的福利外一般不享受正式員工的福利及獎勵。

勞務派遣轉勞務外包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1、勞動合同繼續履行,2、派遣員工社報不受影響
原單位應及時結清勞動者的費用,包括加班工資、績效獎金、年終獎金及其它福利津貼,以及年休假期等
針對未盡適宜,避免日后發生爭議,承包單位與發包單位作托底約定,由原單位托底承擔相應發了財責任。
承包單位與發包單位應在法律框架內協調權利義務,并于員工協商達成一致,通過書面形式予以明確。避免產生法律風險。
勞務派遣是指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再由其用工單位向派遣機構支付一筆服務費用的一種新的用工形式。勞動力給付的事實發生于派遣勞工與要派企業(實際用工單位)之間,要派企業向勞務派遣機構支付服務費,勞務派遣機構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務派遣起源于20世紀的主義國家美國,后傳至法國、德國、日本等國。90年代在我國國有企業勞動制度改革中,出現了為安置下崗職工而產生的勞務派遣。
《勞動合同法》第66條規定:“勞動合同用工是中國的企業基本用工形式。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臨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時間不超過六個月的崗位;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替代性工作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勞務派遣單位是指將勞動者派遣到實際用工單位的企業法人。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用工單位采用勞務派遣的方式可以簡化管理程序,減少勞動爭議,分擔風險和責任,降低成本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