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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2-02 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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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圍專利是為了保護核心技術或者阻礙競爭對手,而圍繞基礎專利申請的一系列改進型專利。外圍專利的制度源頭可以追溯到二十世紀八十年代,美國實施了一系列有利于專利申請人的“親專利”政策;審查質量的下降和可授予專利的領域擴展,降低了申請專利的難度,給外圍專利的涌現創造了條件,專利申請數量開始呈現爆發式增長;隨著信息技術和網絡經濟的發展,專利的經濟價值逐漸被挖掘出來,專利由保護手段逐漸演變為競爭工具,阻礙競爭對手和增加談判籌碼成為企業申請專利的重要原因;因此外圍專利又被稱為阻礙型專利(Blocking Patent)、專利墻(Patent Wall)或專利籬笆(Patent Fence)。
什么是專利預警機制
專利預警機制是指通過收集與分析本行業技術領域及相關技術領域的專利信息和國內外市場信息,了解競爭對手在做什么,把可能發生專利糾紛的前兆及可能產生的危害、建議采取的對策措施及時告知相關政府部門、行業組織及業內企業;同時發布專利權被侵害的信息,建議行業組織和業內企業采取應對措施的機制。
企業建立專利預警機制的功能:
1.企業可以通過檢索了解現有技術狀況和發展動態,了解競爭對手在做什么。
2.企業可以根據競爭對手的專利申請戰略,制定企業自主專利權的產生、專利技術的利用和保護的措施。特別是對自主專利權受到侵害時的反應,比如制定技術研發策略,決定專利申請時間、公開的內容、保護范圍和地域,重視專利審查意見的答復和保護范圍的調整等。
3.企業可以對專利權和技術秘密進行管理,包括專利技術的實施許可、專利申請權與專利權的轉讓等。
4.企業可以在專利侵權訴訟發生時,制定專利侵權技術判定報告,必要時提出規避侵權的技術方案。
企業專利管理機構及其職能
企業專利管理機構及其人員:
建立企業專利管理體制是企業專利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在企業專利管理體制中,專利管理部門的建立又是企業專利管理體制建立的關鍵。原因在于,企業專利管理的基本事項都是由其承擔的。企業的專利管理部門在推動企業有效的專利管理方面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情況建立專利管理機構并配備相關人員。有條件的企業應配備專職專利工作人員,建立專門機構。其他企業可根據工作需要,明確承擔專利工作的機構和專職或者兼職人員。企業專利工作機構的具體組織結構及管理模式,可結合企業自身情況靈活建制,如果企業缺乏條件配備專利工作者,可以從社會中介機構具有執業資格的專業人員中挑選企業專利顧問,幫助企業開展專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