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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8-08 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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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衡測試是對用水單位進行科學管理行之有效的方法,也是進一步做好城市節約用水工作的基礎。開展城市節水工作是一項長期工作,要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必須有相關法規和上位依據。水平衡測試意義在于,通過水平衡測試能夠全方面了解用水單位管網狀況,各部位(單元)用水現狀,畫出水平衡圖,依據測定的水量數據,找出水量平衡關系和合理用水程度,采取相應的措施,挖掘用水潛力,達到加強用水管理,提高合理用水水平的目的。
4.計劃用水water planning根據城市的水資源條件、供水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對用水的需求,依據用水定額和非居民用水戶實際用水情況,對其在一定時間內的用水量進行核定,下達用水計劃并考核的管理方式。水平衡測試意義在于,通過水平衡測試能夠全方面了解用水單位管網狀況,各部位(單元)用水現狀,畫出水平衡圖,依據測定的水量數據,找出水量平衡關系和合理用水程度,采取相應的措施,挖掘用水潛力,達到加強用水管理,提高合理用水水平的目的。5.節水“三同時”three-simultaneity for water:節水設施與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等有關規定,直轄市及具有地方立法權的城市應制定本級人大或上級人大批準的城市節水管理方面的法規;其他城市應制定本級政府頒發的城市節水管理方面的規章或規范性文件。(《深圳市創建節水型城市專項行動方案》深政辦[2008]54號)ii。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中要明確城市節約用水,水資源管理,供水、排水、用水管理,地下水保護,非常規水利用方面的內容,制定有關節水管理制度。
政府應建立兩個層面的財政投入制度。早在1984年,《國務處關于大力開展城市節約用水的通知》(國發[1984]80號)就明確要求各城市政府要加強對節水工作的領導。一是設立節水財政投入制度。政府財政設立節水資金,用于節水基礎管理、節水宣傳、節水獎勵、節水科研、節水技術改造、節水技術產品推廣、水平衡測試、非常規水資源(再生水、雨水、海水等)利用設施建設,公共節水設施改造與建設(不含城市供水管網改造)等。需提供財政處用于上述工作的年度預算和批復文件。二是建立完善的政策及市場機.制,引導和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城市節水技術改造、設施改造及節水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