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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08-18 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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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公司后需要繳納的六個稅種
一、增值稅
增值稅:增值稅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一般納稅人的稅率是17%,可以抵扣購進貨物的進項稅金以及服務類稅率通常為6%;小規模企業增值稅稅率為3%。
二、企業所得稅
除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以外的其他企業,在利潤的基礎上繳納企業所得稅。一般納稅人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小規模納稅人企業所得稅稅率為10%,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三、附加稅
附加稅通常有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城建稅分為三個級別:企業注冊地址在市區的,稅率為7%;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稅率為1%;教育費附加,稅率為3%;地方教育費附加,稅率為2%。
四、生產經營所得稅
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在利潤的基礎上按照個稅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表征收生產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5%-35%。
五、個人所得稅
企業發放工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在員工工資的基礎上按照七級超額累進稅率表計算(稅率5%-45%),員工工資在3500以上需要繳稅。
六、印花稅
印花稅共有13個稅目,較為熟悉的有:賬本、房屋租賃合同、購銷合同、技術合同等。

商品商標與服務商標
商品商標與服務商標商標作為可視性標志,可以從不同的角度,用不同標準劃定。 TRIPS協議從維護貿易的正常發展,貿易當中使用、注冊商標的角度,按商標的用途和作用,將商標分為商品商標和服務商標。
商品商標是古老、傳統的形式,各國商標法都是以保護商品商標作為起點的。而服務商標則不然,服務商標在法律上穩定其地位,經歷了長期的發展過程。


集體商標
集體商標的功能是表明商品或服務來源于集體組織而非某自然人或法人。換言之,是表明商品的經營者或服務的提供者屬于同一組織,其價值在于發展規模經濟,擴大商標權的效力,擴大的影響力,滿足消費者對產品的需求。
《巴黎公約》將集體商標納入成員保護的范圍。要求社團的存在如果不違反原屬國法律,即使該社團未設有工商營業所,成員各國也承諾其集體商標的申請,并予以保護。各國應自行審定保護集體商標的特殊條件,如果此種商標違公利益,可以拒絕保護。社團的存在如果不違反原屬國的法律,不得以該社團未設在請求予以保護的國家,或者不是根據該國的法律組成為理由,而拒其商標予以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