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易龍商務網!
【廣告】
發布時間:2020-07-25 05:55  
貨物按暫準進出口結關制度辦理通關手續,其海關監管過程和貨物在現場放行后投入使用的受制約狀態,反映了該項海關監管制度的特征。之一
(一)在提供的條件下暫時免納進(出)口稅
提供DAN保是貨物暫準(時)進(出)口并免納各稅所必須遵守的條件之一。這也是海關確保貨物將來能按規定復出口或復進口的保全措施。我國現行的DAN保形式主要是信譽(保函)或經濟(保證金)DAN保,其中展品的暫準(時)進出口已適用“ATA”單證冊制度,實行國際聯保。
對暫準(時)進出口貨物,原則上可暫予免除全部進出口各稅,但對租賃、租借方式暫時進出口用于生產、建筑或運輸等用途的,給予的暫予免稅是部分的。

暫準進出口貨物的特點之四、五、六、七
(四)為特定目的進出口,在規定時間內按原狀復出進口
每種暫準進出口貨物都有其特定的使用目的,不得移作他用。同時,貨物又必須在事先規定的期限內,保持原有狀態復運出進口。沒有在規定期限復運出進口的,則須按一般進出口貨物辦理手續并繳納進出口各稅。
(五)現場監管未結關放行
即暫準進出口貨物經海關查驗、并在ATA單證冊上簽注放行后,仍須受海關后續管理。即要監督貨物合法正常地使用,又要監管貨物按規定復出進口。
(六)按貨物使用后的實際去向辦理相應的手續
暫準進出口貨物雖然原則上必須復運出口或進口,但實際上還有轉為內、外銷或消耗掉的情況。無論其去向如何,均應按規定辦理相應的海關手續。
(七)核銷后結案
暫準進出口貨物在使用ATA單證冊進出口時意味著已向海關提供了某種,當貨物有了實際去向,并按規定辦理了海關手續,海關即應通過核對進與出之間涉及的貨物情況,確認無漏管、漏稅,即可核銷、簽注。
溢短貨物的產生原因之三四
三、裝艙混亂或隔票不清
貨物在船上裝艙混亂或隔票不清,積載位置與積載圖不相符,那么,卸船時,這些貨物就有可能被壓在其他貨物下面而卸不下船,或者發現不了應卸船的貨物,因而造成這些貨物漏卸船,也有可能錯卸而混入其他港口的貨物,造成假多真少。
四、船舶運輸途中錯卸、漏卸、被盜或發生海事
船舶在中途港裝卸貨物時,將艙內貨物搞混亂,或艙內原裝貨物隔票不清、積載不當,致使不該卸船的貨物卸下船,或該卸船的貨物沒有卸下船,這樣不但造成中途港卸船貨物產生溢短,而且造成目的港的貨物產生溢短。
船上貨物被盜,必然導致船舶承運貨物短少。
船舶在航行途中發生海事,就有可能造成艙內混亂,卸船時,如不采取特別措施,就有可能產生貨物溢短

特定減免稅貨物報關程序之一
報關程序包括三個階段:
減免稅申請(貨物進口之前的前期階段)——進出口報關——申請解除監管(后續階段)
(一)減免稅申請
(從備案登記、申領“進出口貨物征免稅證明”或由海關在企業的電子帳冊中進行登記。兩個方面來學習)
1、特定地區(①保稅區減免稅貨物、②出口加工區減免稅貨物)
(1)保稅區減免稅貨物
備案登記
向海關辦理減免稅備案登記時,應提交:
①、企業批準證書
②、營業執照
③、企業合同
④、章程
海關審核后準予備案的,簽發企業征免稅登記手冊。
申領“進出口貨物征免稅證明”
在進口特定減免稅貨物以前,向保稅區海關提交企業征免稅登記手冊、、裝箱單等,錄入海關計算機系統。核發“進出口貨物征免稅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