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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8-12 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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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的變化有哪些呢?
一、資質類別的變化
1、建筑業企業資質增項和主項效力一樣,不再有主次之分;
2、取消只能增項5個專業承包資質的限制;
3、打破資質序列限制,允許總承包、專業承包、勞務企業相互申請資質,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同時申請多項、專業承包資質或施工勞務資質;
二、承接范圍的變化
1、取得的企業,可以從事資質1,證書許可范圍內的相應工程總承包、工程項目管理等業務。
2、施工總承包工程應由取得相應的企業承擔。
3、取得的企業可以對所承包工程范圍內各專業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將專業工程依法分包給相應的專業承包企業,還可以將勞務作業依法分包給具有施工勞務資質的企業。
建筑公司資質1,申請材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2、企業資質1,證書正、副本。
3、企業章程。
4、企業近三年建筑業行業統計報表。
5、企業經審計的近三年財務報表。
6、企業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身份1,證明。
7、企業經理和技術、財務負責人的身份1,證明、職稱1,證書、任職文件及相關資質1,標準要求的技術負責人代表工程業績證明資料。
8、如有設備、廠房等要求的,應提供設備購置發1,票或租賃合同、廠房的房屋產權證或房屋租賃合同等相關證明,以及相關資質1,標準要求提供的其它資料。
9、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勞務分包企業、混凝土預制構件企業、預拌商品混凝土等企業可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