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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2-24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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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火
操作方法:將淬火后的鋼件重新加熱到Ac1以下某一溫度,經保溫后,于空氣或油、熱水、水中冷卻。
目的:1.降低或消除淬火后的內應力,減少工件的變形和開裂;2.調整硬度,提高塑性和韌性,獲得工作所要求的力學性能;3.穩定工件尺寸。
應用要點:1.保持鋼在淬火后的高硬度和耐磨性時用低溫回火;在保持一定韌度的條件下提高鋼的彈性和屈服強度時用中溫回火;(二)中溫回火(350-500度)中溫回火所得組織為回火屈氏體。以保持高的沖擊韌度和塑性為主,又有足夠的強度時用高溫回火;2.一般鋼盡量避免在230~280度、不銹鋼在400~450度之間回火,因為這時會產生一次回火脆性。
時效
操作方法:將鋼件加熱到80~200度,保溫5~20小時或更長時間,然后隨爐取出在空氣中冷卻。
目的:1. 穩定鋼件淬火后的組織,減小存放或使用期間的變形;2.減輕淬火以及磨削加工后的內應力,穩定形狀和尺寸。
應用要點:1. 適用于經淬火后的各鋼種;2.常用于要求形狀不再發生變化的緊密工件,如緊密絲杠、測量工具、床身機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