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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9-16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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搏淵安環(天津)環境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注于環境保護的高新技術企業。公司業務涵蓋環境影響評價,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排污許可申請服務,多方面達標排放評估,安全預評價,安全驗收評價,安全現狀評價等。
將第二十條修改為:“建設單位應當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內容和結論負責,接受委托編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技術單位對其編制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承擔相應責任。
“設區的市級以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制單位的監督管理和質量考核。
“負責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將編制單位、編制主持人和主要編制人員的相關信息記入社會誠信檔案,并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布。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為建設單位編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技術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變化在于:
一、將第六條、第十條款、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二款、第十五條、第十七條第三款、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款、第二十四條款、第二十九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九條、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二條第二款、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六條、第五十九條、第六十條第二款、第六十一條第二款中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修改為“生態環境主管部門”。
二、將第十四條第二款中的“經原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驗收”修改為“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和程序進行驗收”。
三、將第四十三條款中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修改為“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四、將第四十八條中的“由批準該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可以并處罰款”修改為“由縣級以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對單位和個人處以罰款;造成重大環境污染或者生態破壞的,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或者報經有批準權的批準,責令關閉”。
環評辦理是一項比較重要的法律法規規定的環境保護制度,其目的是通過預先評估預防減少環境影響,那么環評辦理批復不通過怎么辦呢?下面天津環評公司介紹一般經驗以供參考。
1.情況分析
通常如果環評批復不通過都是評估報告或項目本身重大原則出現問題,必須找出問題——對問題進行整改——重新申請——確認整改完成方可通過。
2.質量問題
質量問題是評估報告通不過的一個重要原因,例如數據不真實、重要計算方法錯誤等。
3.公眾參與
問題:沒有盡職盡責去開展公眾參與或者公眾參與所提出的意見、問題沒有很好解決。
解決:按照程序進行公眾參與,并對公眾參與提出問題予以說明或解決。
4.不合規劃
問題:不符合相關規劃,如城市規劃、區域規劃等規劃問題,也是報告通不過的重要原因。
解決:另尋符合規劃的區域建設項目。
5.選址問題
問題:項目選址不符合相關要求,如大氣污染項目在城市常年風向的上風向。
解決:改選合格廠址。
6.政策問題
問題:項目不符合國家或地區相關政策,是不鼓勵或要求退出項目。
解決:改選可以建設項目符合政策要求的行政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