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易龍商務網!
發布時間:2020-12-07 04:57  
【廣告】





傳真件效力的法律問題越來越多的觀點認為
傳真件效力的法律問題 越來越多的觀點認為,傳真件有二份原件,即發件人和收件的手中的文件。根據電信部門的記錄,很容易核實在特定的時間點,當事人雙方是否發生過傳真往來行為。一旦證實發送過傳真,必然會存在發件文件和收件的文件兩份文件。當事人雙方都有義務向舉出自己手中的文件。在特定時間收取的兩份文件修改之處便一目了然。如果傳真件內容均為手寫,且筆跡較清晰,一般可以鑒定出是否經過修改。如果筆跡模糊,或基本為打印字體,鑒定難度將會大大增加。

起訴離婚條件包括哪些?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起訴離婚的條件包括: 1、當事人雙方領有。 2、起訴離婚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訴當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訴。 比如當事人雙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義對夫或妻提起離婚起訴。 3、提起起訴離婚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訴離婚。 4、《婚姻法》第三十二條對于起訴離婚條件的相關規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或、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起訴的,應準予離婚。 另外,法律還有特別規定:當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要立案追究的,必須是依照的規定構成的行為
要立案追究的,必須是依照的規定構成的行為。立案應當而且只能對行為進行。如果不是的行為,就不能立案。沒有事實,或者根據《法》5條項的規定,有危害社會的行為,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的,就不應立案。 由于立案是追究的開始,此時所說的有事實,僅是指發現有某種危害社會而又觸犯刑律的行為發生。至于整個的過程、的具體情節、人是誰等,并不要求在立案時就全部弄清楚。這些問題應當通過立案后的或審理活動來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