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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4-01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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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車蓄電池充電工藝:
1、如是新蓄電池,將比重配為1.26的電解液冷卻至30℃后注入蓄電池,注入量以高于保護板10~20毫米為妥,靜待6小時,液溫降至35℃以下方可開始充電。所指電解液比重均指30℃而言,不同溫度時應按下列公式換算:D30℃=Dt 0.007(t-30℃)
2、充電過程中電解液溫度不宜超過55℃,否則應采取減小充電電流,人工降溫或暫停充電等措施。
3、蓄電池充電至飽和時,電壓和電解液比重在2~3小時內基本不上升,并冒出大量氣泡,電解液比重達1.26,單格電壓達2.4V。
4、當單格電壓下降至1.7V,電壓表電壓41V(行駛加載),電解比重下降至1.18時應及時進行充電。
5、蓄電池充電終期時,用蒸餾水或比重為1.4的稀硫酸,調整電解液比重為1.26,并保持足夠的高度。蓄電池充電始末應作電壓電解液比重記實。記實將有助于蓄電池的維護和保障分析。
電動叉車安全操作:
(1)操作前應仔細閱讀普通車輛和防爆車輛使用維護說明書,未經防爆車輛操作培訓的人員不得在危險場所驅車作業。
(2)防爆車輛的作業環境應與車輛規定的防爆等級相符,不得進入危險程度不明確的作業場所。
(3)防爆車輛應配有專用庫房停放。
(4)嚴禁在危險場所給車輛電瓶充電;不得在危險區域對防爆車輛進行維修作業;嚴禁在危險場所打開車輛電氣裝置蓋或拆卸其他電氣元件。
(5)在危險區作業的防爆車輛,如出現車輛自動保護停機時,切勿急于強行起動車輛,應查明自動停機的原因且進行相應的處理后方可進行起動車輛。
(6)不得在危險區域使用非防爆輔助起動裝置。
(7)應定期對車輛的防爆裝置進行檢測維護。
(8)未經制造商同意,使用單位不得對車輛防爆系統進行任何更改或修理,以免影響車輛的安全性能。

養護時,要對十字軸承加注潤滑脂;檢查十字軸承有無松曠時、將變速器掛空檔,松開駐車制動器,雙手緊握傳動軸軸管,左右用力急劇轉動,不應有明顯的松曠量,必要時拆下分解修復。傳動軸養護時,利馳提醒,還要檢查緊固件是否固定牢靠,傳動軸外表和彎曲度,必要時修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