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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07-23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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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實行增值稅匯總納稅,那么該集團總分支機構怎么確定是否適用15%加計抵減政策?
關于增值稅匯總納稅企業如何適用15%加計抵減政策的執行口徑,與10%加計抵減政策一致。經批準實行匯總繳納增值稅的總機構及其分支機構,以總機構本級及其分支機構提供生活服務的銷售額占全部合計銷售額的比重是否超過50%,確定總機構及其分支機構適用15%加計抵減政策。如果比重超過50%,則匯總納稅范圍內的總機構和分支機構均可以適用15%加計抵減政策;如果不超過50%的,則匯總納稅范圍內的總機構和分支機構均不能適用15%加計抵減政策。

稅務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稅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并經注冊登記的、從事稅務代理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稅務師的英文譯為:Tax Advisor(簡稱:TA)。凡是涉稅行業都可能需要稅務師。根據稅務師發展情況來看,當前稅務師主要服務于稅務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咨詢公司、國家稅務機關等涉稅業務領域。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舉行1次考試。

舉例說明:
例1:A小規模納稅人2019年1月銷售貨物4萬元,提供服務3萬元,銷售不動產2萬元。合計銷售額為9(=4 3 2)萬元,未超過10萬元免稅標準,該納稅人銷售貨物、服務和不動產取得的銷售額9萬元,可享受免稅政策。
例2:A小規模納稅人2019年1月銷售貨物4萬元,提供服務3萬元,銷售不動產10萬元。合計銷售額為17(=4 3 10)萬元,剔除銷售不動產后的銷售額為7(=4 3)萬元,該納稅人銷售貨物和服務相對應的銷售額7萬元可以享受免稅政策,銷售不動產10萬元應照章納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