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易龍商務網!
發布時間:2020-11-14 10:20  
【廣告】





拆除建筑物的欄桿、樓梯和樓板等,應和整體拆除程度相配合,不準先拆除。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橫梁,要等待它所承擔的全部結構拆除后,才可以拆除。當進入有限空間拆除作業時,應采取強制性持續通風措施,保持空氣流通。嚴禁采用純氧通風換氣。當拆除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事故時,應及時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并應向有關部門報告。
拆除工程施工作業人員應按現行行業標準《建筑施工作業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及使用標準》JGJ 184 的規定,配備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應正確使用。對拆除工程施工的區域,應設置硬質封閉圍擋及安全警示標志,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施工區域。拆除工程施工,應采取節水措施。采取控制揚塵和降低噪聲的措施。施工現場嚴禁焚燒各類廢棄物。
拆除工程施工應按有關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對各項安全技術措施進行監督、檢查。拆除地下物,應采取保證基坑邊坡及周邊建筑物、構筑物的安全與穩定的措施拆除工程施工作業前,必須對影響作業的管線、設施和樹木的挪移或防護措施等進行復查,確認安全后方可施工。對生產、使用、儲存危險品的擬拆除物,拆除施工前應先進行殘留物的檢測和處理,合格后方可進行施工。
拆除工程施工前,應簽訂施工合同和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對危險性較大的拆除工程專項施工方案,應按相關規定組織專家論證。拆除建筑物的欄桿、樓梯和樓板等,應和整體拆除程度相配合,不準先拆除。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橫梁,要等待它所承擔的全部結構拆除后,才可以拆除。拆除工程應設置信號,有專人監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