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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09-14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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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吊裝安全技術一般規定 1)吊裝前明確起重吊裝安全技術要點和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 2)吊車司機必須經過培訓并持有效駕shi證及起重吊裝特種作業證,參加吊裝的人員經體格檢查合格,在開始吊裝前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 3)吊裝工作開始前,應對起重運輸和吊裝設備以及所用索具、卡環、夾具、卡具、錨碇等的規格、技術性能進行細致檢查或試驗,發現有損壞或松動現象,應立即調換或修好。起重設備應進行試運轉,發現轉動不靈活、有磨損的應及時修理;重要構件吊裝前應進行試吊,經檢查各部位正常后才可進行正式吊裝。
6)當兩臺吊裝機械同時作業時,兩機吊鉤所懸吊構件之間應保持5m以上的安全距離,避免發生碰撞事故。 7)雙機抬吊構件時,要根據小吊車的起重能力進行合理的負荷分配(吊重質量不得超過兩臺小吊車所允許起重量總和的75%,每一臺小吊車的負荷量不宜超過其安全負荷量的80%)。操作時,必須在統一指揮下,動作協調,同時升降和移動,并使兩臺小吊車的吊鉤、滑車組均應基本保持垂直狀態。兩臺小吊車的駕駛人員要相互密切配合,防止一臺小吊車失重,而使另一臺小吊車超載。 8)吊裝時,應有專人負責統一指揮,指揮人員應位于操作人員視力能及的地點,并能清楚地看到吊裝的全過程。小吊車駕駛人員必須熟悉信號,并按指揮人員的各種信號進行操作;指揮信號應事先統一規定,發出的信號要鮮明、準確。 9)在風力等于或大于六級時,禁止在露天進行小吊車移動和吊裝作業。10)小吊車停止工作時,應剎住回轉和行走機構,鎖好司機室門。吊鉤上不得懸掛構件,并應升到高處,以免擺動傷人和造成小型吊車失穩。
1、吊運物件要穩起穩落,不能一下子起吊和一下子下落。更不許大搖大擺地開風車去吊運。
2、操縱吊車,應合理掌握控制器手柄,除兩手外。不允許用身體其它部位轉動控制器。
3、吊運過程中,被吊物件高度要高于地面設備或其它物件0.5m以上。分享來自國升起重機械。
4、除停車檢查外,任何人不可在橋架或吊車軌道上行走或通過。
5、使用起重電磁鐵的吊車,應標明zhi定的工作區域,區域內不可有人進入,以防重物墜落,發生事故。
吊車上使用的安全閥閥瓣開啟高度可分為微啟式安全閥和全啟式安全閥,微啟式安全閥的開啟行程高度為:≤0.05D0(排放喉部口徑);全啟式安全閥開啟高度為≤0.25D0(排放喉部口徑)。
吊車上使用的安全閥是一種安全保護用閥,它的啟閉件受外力作用下處于常閉狀態,當設備或管道內的介質壓力升高,超過規定值時自動開啟,通過向系統外排放介質來防止管道或設備內介質壓力超過規定數值。安全閥屬于自動閥類,安全閥主要用于鍋爐、壓力容器和管道上,控制壓力不超過規定值,對人身安全和設備運行起重要保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