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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4-06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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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房轉租是指轉租方在租賃期間,將其租賃廠房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為,轉租是轉租方與轉租戶之間成立新的租賃合同。轉租后轉租方仍享有租賃權。由此形成兩個既彼此獨立、又相互牽連的合同關系,即廠房產權人(出租方)與租賃方(轉租方)的本租合同,以及轉租方與轉租戶的轉租合同,轉租方既要以租賃方的身份履行與廠房產權方之間的本租合同,又要以轉租方的身份履行與轉租戶之間的轉租合同。作為轉租方扮演了雙重角色,是轉租中的關鍵。
目前,轉租市場越來越火熱,在轉租時對于轉租方和轉租戶而言,存在怎樣的風險?應當如何防范?需要注意什么?
一、轉租存在的風險:
1、廠房出租方可以解除廠房租賃合同。
轉租方轉租廠房,必須得到廠房出租方的同意,出租方不知情或不同意的,有權解除廠房租賃合同。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轉租方經出租方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轉租方轉租的,轉租方與出租方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轉租戶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轉租方應當賠償損失。轉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轉租的,出租方可以解除合同。”廠房出租方解除的是出租方和轉租方(租賃方)之間的租賃合同,而不是轉租方和轉租戶人之間的轉租合同,但是因為租賃合同的解除,轉租合同也無法繼續履行下去。
2、出租方不同意轉租廠房的,轉租戶只能立即歸還占用的廠房。
廠房轉租合同一旦被確認無效以后,轉租戶應該歸還占用的房屋,向轉租方交付的押金、租金、轉讓費等只能要求轉租方歸還,廠房出租方沒有返還義務,如果找不到轉租方,可能就無處索要了。
3、轉租戶對廠房的裝修應當拆除,而不能折價歸出租方所有。
租賃廠房要交土地增值稅嗎?
問:近來不少廠房承有這樣一個疑惑,自己租賃廠房不是要交稅嗎?那要不要叫土地增值稅呢,外資企業是不是不用交呢?
答:不需要交納,城市房地產稅/地使用稅都不是租賃人的事(也就是說不是這些稅的納稅義務人,即使你與出租方簽的協議里有租賃方承擔的話,所負擔稅款在企業所得稅前也不得扣除的)。關于土地增值稅大部分人都沒弄明白,希望下面的解釋對大家有幫助。
?房屋租賃合同雙方權利義務
房屋租賃合同是確定房屋租賃關系的重要文件,一般而言租賃房屋都要是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房屋租賃合同約定房屋出租期間的權利義務,房屋出租方基于房屋租賃合同主要履行保證房屋產權、設施正常、日常維護等義務,承租方則負擔按時交納費用、合理使用房屋等義務,在房屋租賃合同中一定要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避免爭議發生。專業處理房屋買賣、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我們以專業為您提供服務,期待與您合作。
房屋轉租問題
房屋轉租是指承租者租賃房屋后,又將房屋轉租他人的行為。我國法律并不禁止房屋轉租。但對房屋轉租行為做了規定,經過出租者同意的房屋轉租行為有效,房屋轉租后,次承租者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者應承擔責任。若房屋轉租未經出租者同意,則房屋轉租合同無效,出租者可以要求解除房屋租賃合同。但是出租者在知道或應知房屋轉租后6個月內未做表示的,視為房屋轉租行為有效。實際中,不乏出現承租者租賃房屋后,擅自將房屋轉租,以賺取租金的現象,應多個承租者的行為可能導致房屋毀損等,建議各位房屋出租者定期檢查房屋狀況,以維護自己合法權益,專業處理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房屋買賣合同問題,我們以專業為您提供服務,期待與您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