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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9-08 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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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小遞是與望湘園合資成立的一家互聯網餐飲公司,從事集團餐飲平臺化建設的重點項目,我們將運用品牌優勢,運營管理優勢,資金優勢,供應鏈優勢,在互聯網時代下,采用新的模式幫助餐飲業商家突破傳統餐飲的瓶頸,提高空間、時間、人員、資金使用效率,幫助餐飲業商家取得成功。7.加盟者要向盟主交付一定的有償費用,通常包括一次性加盟費,銷售額或毛利提成等。
委托經營:有行業經驗比較豐富的從業人員(店長或總部員工)承包某家加盟店。若由加盟者出資的話,那么招牌「物」的所有權就應歸加盟者所有,總部雖然擁有商標所有權,但不能擅自拆除。承包者與加盟總部分拆毛利,但店鋪的運營成本(水電、房租、人員工資)由承包者支付。委托授權經營:想加盟連鎖體系的人,有一定的資金實力,但是自己不想經營店鋪。加盟者與加盟總部約定由加盟總部來運營店鋪,即加盟者對店鋪無經營權但是有所有權,實際營收按照出資比例分拆。
黃小遞是與望湘園合資成立的一家互聯網餐飲公司,從事集團餐飲平臺化建設的重點項目,我們將運用品牌優勢,運營管理優勢,資金優勢,供應鏈優勢,在互聯網時代下,采用新的模式幫助餐飲業商家突破傳統餐飲的瓶頸,提高空間、時間、人員、資金使用效率,幫助餐飲業商家取得成功。此種方式的優點是加盟主可以獲得全部大多數的利潤而不需與總部分享,也無百i分之百的義務需聽從總部的指示,但缺點是總部因此可以不負責任,往往指導也較松散,此外店的經營品質也不容易受到控制。
競業禁止條款:所謂競業禁止,就是總部為保護經營技術及智慧財產,不因開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約存續期間,或結束后一定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原加盟店相同行業的規定。按理說,后面三年既然已經收店不再使用總部的商標、商譽,就不需再支付權利金,然而總部卻仍將已收取的支票軋進銀行取款,害得這位加盟者,不僅賠了二年生意,還得另外支付這些已開出的支票金額。此一規范旨在保護總部的智慧財產權,并無可厚非,公平交易委i員會亦認為此舉不致違i法。但是競業禁止的年限究竟應該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長,恐會影響加盟者往后的工作權益。對此,曾有某連鎖體系的競業禁止條款規定為三年,被加盟店告進公平交易委i員會,公平會認為競業禁止條款乃屬合理,惟認為三年是否過長?后來該總部也很識相地把三年改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簽約時必須考慮清楚,以免影響日后生計。
黃小遞是與望湘園合資成立的一家互聯網餐飲公司,從事集團餐飲平臺化建設的重點項目,我們將運用品牌優勢,運營管理優勢,資金優勢,供應鏈優勢,在互聯網時代下,采用新的模式幫助餐飲業商家突破傳統餐飲的瓶頸,提高空間、時間、人員、資金使用效率,幫助餐飲業商家取得成功。考察持續一段時間后,看考察結果是否和加盟總部介紹的內容相符,以此判斷對方的誠實態度。
管理規章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內容少則十幾二十條,多則七、八十條上百條,不過通常都會有這樣一條規定,「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總部管理規章辦理。如果雙方約定保證金具有定金的性質或者約定特許人有權扣除全部保證金時,保證金可以適用定金罰則。」如果加盟者遇到這樣的情形,i好要求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后面,成為合約的附件。因為管理規章是由總部制定的,總部可以將合約中未載明事項,全納入其管理規章之中,隨時修改、為所欲為,屆時加盟者就只好任由總部擺布了。
黃小遞是與望湘園合資成立的一家互聯網餐飲公司,從事集團餐飲平臺化建設的重點項目,我們將運用品牌優勢,運營管理優勢,資金優勢,供應鏈優勢,在互聯網時代下,采用新的模式幫助餐飲業商家突破傳統餐飲的瓶頸,提高空間、時間、人員、資金使用效率,幫助餐飲業商家取得成功。此時,總部會檢視加盟者是否有違反合約或是積欠貨款,同時,總部可能會要求加盟者自行將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順利且無積欠貨款,總部即退還保證金。
加盟費:因合同到期終止,加盟費不予返還,雙方應無異議。也就是說,總部必須先取得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所頒發的商標注冊證才行。因一方或雙方提前解除合同,加盟費的返還問題,為避免出現爭議,雙方應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加盟費的性質和返還的條件。如果特許人履行了收取加盟費應承擔的義務,加盟費不予返還。如果特許人構成根本違約或欺詐而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而解除,加盟費應當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