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易龍商務網!
發布時間:2019-05-07 17:52  
【廣告】
申請*品運輸車輛通行證的具體規定由市**機關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1、*品托運人應當查驗承運人的相關許可,不得委托未取得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的承運人運輸*品。
2、*品托運人應當如實向承運人說明所托運的*品的種類、數量、危險特性以及發生危險情況的應急處置措施等信息。委托第三方辦理水路運輸相關手續的,應當在委托合同中列明上述信息。
*品托運人未告知所托運的物品是*品,或者在委托合同中未列明前款規定信息的,受委托辦理水路運輸相關手續的第三方應當以書面形式向*品托運人核實,并將核實結果書面告知*品承運人。
3、在限制通行區域內,*品運輸車輛應當按照通行證規定的線路、時段行駛。過境的*品運輸車輛應當經由限制通行區域以外的公路行駛通過。
4、*品單位委托非本市單位運輸*品的,應當向受托單位書面告知本市*品道路運輸管理的有關規定,并保存書面告知記錄,但運輸車輛不進入本市*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區域的除外。
5、*品承運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查驗發貨單位的*品生產、經營許可,不得為未取得相關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運輸*品;
(二)在裝載前核對*品的品名、數量,并檢查包裝情況,不得承運不符合包裝要求的*品;
(三)不得將承運的*品轉交給未取得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運輸;
(四)遵守國家、省和本市*品道路運輸安全管理的其他規定。
6、*品運輸車輛駕駛人員、押運人員應當隨車攜帶從業資格證書和載明*品品名、數量、危害特性、應急處置措施、托運人、發貨單位、接收單位等內容的資料,且不得在運輸合同約定的目的地之外卸載、分裝*品。
7、*品道路運輸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本規定第十六條第一款,未取得通行證而在本市依法劃定的*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區域內從事*品道路運輸的,由**機關依照《*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八條的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