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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1-08 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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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部件標準
1).GB/T16749-1997 《壓力容器用波形膨節》
2). JB/T4712.1~4-2007《容器支座》(含鞍式、腿式、耳式、支承式)
3). NB/T47020~47027-2012《壓力容器法蘭、墊片、緊固件》
4). GB/T29463-2012 《管殼式換熱器用墊片》;
5).GB/T29465-2012 《浮頭式熱交換器用外頭蓋側法蘭》
6). GB/T25198-2010《壓力容器封頭》
7). HG/T20592~20635-200《鋼制管法蘭、墊片、緊固件 》
8). JB/T4736 -2002《補強圈》

一、防沖結構
1.防沖板的直徑或邊長,應接管內徑50mm。
2.防沖板的厚度不應小于:(1)碳素鋼和低合金鋼為4.5mm;(2)不銹鋼為3mm。
3.防沖板的固定方式:(1)兩側焊在定距管或拉桿上,也可同時焊在相鄰的折流板或支持板上;(2)焊接在筒體上,但不應阻礙管束的拆裝。
4.需要時,也可采用防沖桿結構。防沖桿的直徑和中心距應與換熱管相同,正方形排列時防沖桿不得少于1排,其他排列時防沖管不得少于2排。
換熱器導流筒
一、必要時,靠近管板的進出口接管距管板較遠時,可設置導流筒。
二、導流筒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內導流筒外表面到殼程圓筒內壁的距離不宜小于接管內徑的1/3。確定導流筒端部至管板的距離時,應使該處的流通面積 不小于導流筒的外側流通面積。
(2)外導流的內襯筒外壁面間距為:接管內徑d≤200mm時,間距不宜小于50mm;接管內徑d>200mm時,間距不宜小于75mm。
(3)外導流熱交換器的導流筒內凡不能通過接管放氣或者排液者,應該至高或低點設置放氣或排液口(或孔)。